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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家庭新成员(1/2)

就沈家二房现在的处境而言,供不起读书人是肯定的,甚至吃穿都能问题。

沈行之有学问,可以去当教书先生。

但镇上、县城的私塾不会要他,因为他没有门路,也没有足够惊人的名声和才华。

有钱的村子修建了私塾,更倾向于聘请有功名的秀才教孩子;富裕程度一般的村子或许愿意请沈行之教书,可束脩不会多,至少养不起他、陆轻岚和三个孩子。

陆高山觉得,沈行之的厨艺是老天爷赏饭吃,拥有如此才能却不发挥,等同于暴殄天物。

虽然厨子的地位不高,可做菜做得好,很容易得到贵人们的青眼。

“他说他想考秀才,不是很想去当厨子。”陆轻岚拉住转身欲走的萱宁,也夹了一块红烧兔肉给她吃,笑吟吟地问,“好吃吗?这是姑爷打的兔子,姑爷亲手烧的肉。”

小姑娘吃着兔肉,没空说话,听闻红烧兔肉出自于沈行之的手,睁大眼睛很是惊奇,目光落在鸡汤和粉蒸肉上。

“鸡汤是你奶奶亲手煮的,粉蒸肉也是你姑爷做的。”

“姑爷怎么这么厉害?”小姑娘咽下兔肉,迫不及待地道,“大姑爷和二姑爷都不近厨房的!爷爷、我阿爹、二叔和三叔也很少进厨房!”

“家里有奶奶,有你娘和你二嫂,以前还有你的姑姑们,轮不到咱男人进厨房。”陆高山张嘴,示意小女儿夹粉蒸肉给自己吃,“这道菜叫什么?我没吃过,是沈二想出来的?”

陆轻岚从善如流,夹了粉蒸肉给爷孙俩品尝,道:“这道菜叫粉蒸肉,我昨天中午得空做了一回,行之今天想吃,顺手做了。”

她爹眨眨眼:“你想的菜?还是你跟别人学的?”

这个问题被陆轻岚糊弄过去,她说:“沈家快开饭了,我得陪着阿娘吃。”

当即放下筷子告别爹和大侄女,又跟大哥大嫂、二哥和两个侄子打了招呼,回沈家吃饭去。

不久前她和沈行之去县城卖灵芝,陆二哥赶着牛车随行,在回来的路上买了青枣和两根青枣树枝。那户人家养着一条怀孕的大黄狗,前天大黄狗生下五只小崽子,狗主人说可以去挑小狗了。

陆轻岚把这个好消息和沈行之分享了,道:“小狗刚出世,得长到一个月大才能跟我们回家。待会儿去镇上割猪肉,顺便买几根猪骨头送给小狗的母亲。”

沈行之没有意见,说好。

阿宝竖起耳朵听见了,眼珠子一转,抓住陆轻岚的手:“小婶婶,我也想去看小狗!我跟小狗的母亲熟,我摸她,她没有咬我呢!”

那是因为你小婶婶拥有山神印,狗妈妈讨好你还来不及,哪会咬你。

“吃饭了,大家坐下再说。”陆轻岚道,“从家里去小狗家,步行需要半个时辰;从小狗家去仙姑家,需要花一个时辰;从仙姑家回咱家,要走两刻钟。你们想去,走累了可别要求我和行之背你们。”

“不用,我自己就能走!”阿宝拍着胸口,举例证明自己不娇气,“小婶婶忘记了吗?从家里去抓鱼的山溪比去小狗家远多了,我去时没有趴在小叔叔背上,回来时也没有,手上还拎着两条鱼呢!小婶婶带我去吧,我不会求小婶婶买吃的玩的!”

“小婶婶我也想去!”阿笨喊道。

“姑姑带我去!”狗牙一把挤开阿宝,坐在陆轻岚左手边,抱着她的手,“姑姑,带我去看小狗,我绝对不惹麻烦!”

龙春华瞅着狗牙矮矮的个头,打趣道:“我记得你最不喜欢步行,去镇上也要坐牛车。”

狗牙坚决不承认:“没有!我能走!我不会让姑爷背我!”

他比阿笨早半年出生,现在六岁,比阿笨高一些。

“想去就一起去吧。”陆轻岚决定满足孩子们的好奇心,笑道,“去了小狗家回来,我和行之去松山脚拜访仙姑,你们几个回家便是。”

如此说定了,大家开开心心地吃完午饭,收拾餐盘后歇息两刻钟,一同下山。

午饭前后,人们都在家中,少有在外面的,熊孩子也不多见。

将龙春华送到陆家门口,萱宁听说陆轻岚去看小狗,眼巴巴地看着陆轻岚,想去却不敢作声。

陆轻岚莞尔,说:“不嫌弃步行累,你跟着去看热闹也行。”

萱宁连忙换鞋,戴上一顶草帽跟在陆轻岚身后。

太阳当空照,不戴帽子会晒黑。

小虎和小胜两兄弟是十六七岁的少年,早已过了对小狗好奇的年纪,而且他们要干农活,想去也去不了。

陆家的田地不在少数,得抓紧时间翻耕。

今天不是怀安镇的集市日,镇上空荡荡的看不见小贩,只有几家铺子开着门营业。沈家大房的食肆处于三岔路口,三条路分别通往桃溪庄、镇街道、县城,人流量比镇街道多一些,每个月能赚一两多银子。

卖猪肉的档口在镇街道,沈行之问:“狗牙,要在食肆里歇歇吗?”

“不用了,买肉用不了太多时间。”陆轻岚不想麻烦沈家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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