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丈母娘看女婿(1/2)
对此,陆轻岚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耐烦。
龙春华说什么,她便应什么,务必让母亲放心。
古代人比现代人迷信,龙春华惦记着仙姑崔婆子的示好,非要陆轻岚和沈行之提着礼物去拜访仙姑,而且最好是今天去。
陆轻岚思索片刻,也想知道崔婆子是出于怎样的考虑,才会发声帮助自己解决身上的不实谣言。
记忆中,原主见过崔婆子两三回,陆家对崔婆子有敬意但是来往很少,至少逢年过节不会特地去崔婆子家串门。
她坐在厅里陪龙春华聊天,派了圆圆进山找沈行之——接近桃溪庄的山林罕有大野兽活动,白天比较安全,熊孩子们常常进山玩儿。是以,圆圆一个人进山问题不大,毕竟沈行之砍树的地方不在深山。
给茶壶添了一回水,陆轻岚道:“阿娘中午在这吃饭好不好?行之昨天猎了野兔,活的,中午把它宰掉,刚好添一道菜。行之做的菜可好吃了,您必须尝一尝!”
“他不是干活么?砍树要用大力气,他辛苦了一上午,回到家还肯做菜?”龙春华好奇陆轻岚和沈行之的相处方式,“岚岚,你现在是沈家二房的媳妇,比不得在家里自在,得干点家务才行。”
“我晓得,我有干活的。”陆轻岚眯眼笑,“行之喜欢我,恨不得把我供起来,什么活都不要我做。”
在这个时代,君子远庖厨的观念备受推崇,沈行之肯干家务活,是好男人。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陆轻岚不勤快,比起桃溪庄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她甚至够得上懒惰的标准。
挖池塘种菜摘木耳等农活还好,像家务这些繁琐且每天都要重复的活,陆轻岚甚讨厌。
若非亲爹给的一百两银子不能随便花,她现在已经雇佣女仆小厮了。
龙春华知道小女儿不爱劳动,女婿能纵着小女儿,这很难得。
不过,做母亲的总是想得比较长远。
她提醒陆轻岚:“别得意忘形,沈二对你好,你要以等同的态度回报他,不能一味享受他的纵容,自己完全不付出。”
又说少年夫妻情最浓,相处的时间久了,或许会互相嫌弃。
身为妻子,必须控制好自己的感情,不能活成丈夫的附属品,变成没了丈夫什么都不会的人是绝对不行的……
陆轻岚笑眯眯地听。
转眼间到了做午饭的时间,阿宝替陆轻岚跑腿,告诉陆家说龙春华在沈家二房吃。她回来时带着小尾巴,狗牙厚着脸皮来姑姑家串门,想吃兔子肉。
圆圆和沈行之还在山里,此时应该返程了。
陆轻岚把兔子从笼中抓出来,和龙春华一道杀兔子。
龙春华的厨艺赶不上天赋异禀的沈行之,但她煮饭做菜的年头长,经验丰富。陆轻岚不擅长杀兔子,龙春华接过菜刀,三两下就把兔子割喉放血,去掉皮毛和内脏。
野生的兔子肉质略柴,加上现在处于繁衍季,兔子不肥。
为了让兔肉在烹饪的过程中更快入味,龙春华将兔肉切成小块,刚切好,沈行之和圆圆就到家了。
沈行之照例打了一担柴,圆圆肩上也放着一担柴,两人还提着猎物,是一只狐狸和两只山鸡。狐狸被石头打瘸了腿,张牙舞爪很是凶恶,两只山鸡一只死了,一只翅膀受了伤。
死掉的山鸡不能久放,龙春华把它去了毛,砍成块,和药材一起放进锅里煮汤。
陆轻岚给两位大厨打下手,沈行之做了一道红烧兔肉和粉蒸肉,龙春华在煮汤之余,做了炒豆芽、拍黄瓜和蛋羹。
圆圆跟在龙春华身边学习厨艺,阿宝坐在灶前烧火,阿笨和狗牙在院子里逗弄狐狸。阿笨性子温吞,狗牙被陆轻岚和龙春华的警告,没有和阿笨争吵打架。
菜的分量有点多,陆轻岚觉得吃不完,便叫龙春华铲了兔肉、粉蒸肉和鸡汤,送回陆家给陆高山品尝。
“岚岚越发孝顺了。”陆高山欣然,“你三哥有事,休沐日不回来。”
“他有写信回来吗?”陆轻岚问。
“信刚到家,信上的内容和平时差不多。”陆高山掏出怀里的信给陆轻岚,本是让她看一眼信,没想到她接过信,一目十行地从头看到尾。
陆高山有些惊讶:“岚岚,你什么时候认识字了?”
“行之教我的,我学得挺好。”陆轻岚将信还给陆高山,道,“我现在过得挺好的,阿爹写信给三哥时要记得说,免得三哥挂念我。”
“嗯,你学会写字了没?会写字的话,信交给你写。”陆高山喜悦于小女儿会认字,满脸骄傲之色,“你三哥看到你写的信,必会很意外很惊喜!”
他小时候家境一般,没念过书,后来去了县城的酒楼里当小二,讨得账房先生的欢心,才学会算术和写字。
开酒楼的东家有个秀才儿子,种地不上税,做生意也比寻常人家方便。
陆高山很羡慕东家的儿子,可惜他忙于生计无法参加科举。
陆轻岚的大哥出生时,陆高山家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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