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第四十七章同仇敌忾(4/5)
苦笑道:“郭兄弟,实不相瞒,我身上带了很多银票,准备进货的,怕打劫呢,才请尊师同行。既然尊师去行侠仗义了,郭兄弟是名门高弟,武功必定不弱,反正你也是向南去,就顺路护送下我吧。只要到中都就好,我在那接货,然后雇个镖局,和他们一起走,就不会再麻烦郭兄弟了。可以吗?”
郭靖忙道:“当然可以,就怕我武功低微,帮不了燕兄的忙。不过燕兄,你们怎么会在这等我啊?”
欧阳恪指着自己的鼻子道:“因为我是高手,耳聪目明,昨天我听见你们商量,当然知道你会一个人打这过了。嘿,我哥谦虚过头,变成虚伪了,郭靖你放心,有我在,没谁能欺负你,遇上强盗,我一定会救你。救命之恩,当粉身碎骨以报,是不是?我不要你粉身碎骨,我只要你把你这匹马送给我……哎哟,哥你别再敲我头了,会变笨的,我没有违反侠义道啊……”
作者有话要说:一点关于整个三卷的废话。
总觉得无论丘处机还是江南七怪,只是把徒弟当成打赌的工具,而不是平等的人看待,也从不曾尽心,首先,他们都没有给徒弟的母亲改善环境。
丘任由包对着赵王,如果他真的对杨铁心有义气,真的仇视金国,就会偏向包,包住在破屋里(原著),心意明确,丘做了什么?只是曾经想一剑杀了她,后来没下手,只怕是想用她牵制康吧?没有包氏亲口说出来,康绝不会信自己不是赵王的儿子。
而江南七怪,就让郭李氏这个江南女子住在草原,让郭靖这个不能分辨是非的傻子跟随铁木真乱杀无辜。虽说站得高的人都是踩着别人的尸骨,但是总有块为了国家民族家族的遮羞布。比如说我小人,是因为“止戈为武”,长痛不如短痛,统一后就不会有内战了,而他推行的政策显然会让中国快速发展(穿越公理),把其他国家都远远抛在后头。郭靖既然自认是宋国人,蒙古西征这样对宋国毫无好处的杀戮,就是他在草菅人命。
很佩服李氏,她在恶劣的环境中,一人抚养儿子,告诉六岁小孩一切,把小男子汉当成可以相信、依靠、分享一切的对象。草原以壮实为美,李氏在那可是大美人,她不是嫁不出去了,是自愿守护和郭啸天的记忆,最后,她还用性命给儿子指了条明路,走来步步艰辛,却可无愧于心。我个人喜欢完颜康的性子才写他,事实上,当真穿越到射雕世界,做李氏的儿子是最好的,郭靖智商有问题,我小人适合这样的教导,他可以和李氏母子连心,却会疏离包氏这个先欺骗他的人。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不可能只由一方维持,真心才能换得真心。像赵王那样,不考虑一切,强加自己的意志给人,只会害人害己。包对陌生人善良,对身边人残忍,有“皇子豳王妃徒单氏以奸,伏诛”,她搬个破屋来,当金国君臣都是死人吗?康的身世有风声传到皇帝耳里,赵王府上下都会没命,就算赵王是自食其果,那些服侍的下人,一直毕恭毕敬,哪里得罪她了?包可以当他们不是人,花赵王的钱去外面施粥赠药给穷人,换得那些人的祝福,做给天上的神仙看她有多善良(原著没说,但依情理推断,包会这么干,赵王也会顺着她)。这也正是标准的逆臣篡位前的必经步骤——收买人心,因此,金帝想不猜忌赵王这个儿子都难;我小人则奉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首先维护亲人,其次属下,再次子民,无法视侍奉他多年的人为路人甲。他们两个当然格格不入,何必强求?
从来不曾有过,是不会有什么感觉的,拥有一切后,又被人统统夺走,才是最残忍的对待,任谁也受不了。“恩宜自淡而浓,先浓后淡者,人忘其患”。包改嫁金国王爷,让康入金国皇族族谱,就是给康定下了未来的路——只能是为金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为他享受了皇孙的尊荣,就得承担皇孙的责任。
史记上有个“吴起吮疽”的故事: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不读书,不能明理啊,包,说的难听,她是只会索取,仗着赵王爱她,胡作非为,以为太阳都要绕着她转,也不想想她除了赵王还有什么?都不能养活自己,有什么资格说话?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康若是赵王的亲生儿子,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关爱,若不是,怎么才能报答他十八年的养育之恩?在金国困难时一走了之?去苟且偷生,反正赵王疼儿子,不舍得儿子死的,只要活着,就是对赵王的报答了,是不是?同情包的人,都是这种想法吧?果然,想死只有一个理由——活腻了,不想死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没有不冠冕堂皇的。
至于那个所谓的“杀父辱母”之仇,不知是怎么推断出来的,杨还活着,这就是赵王和杨铁心个人之间的仇恨,杨能报就自己报,让别人代报算什么英雄好汉(我小人不是英雄是枭雄,他自己是喜欢借刀杀人的,省事)?而包氏,赵王若当她是玩物,那确实是“辱”,一个玩物带来的拖油瓶,过的肯定不好,要他杀赵王,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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