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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中元(1/2)

被誉为鬼城的常福。此刻满城荣华,奇香弥漫。并不乏来往的人。

常福最巍峨的建筑乃属府衙。府衙门口两尊黄玉雕的石狮,隐隐也泛着奇香。如果是识货的人,便可知道,这两尊香玉,便是千金难买的常福特产。都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这黄香玉便是在常福,都是可而不可求的上佳之品。

之前的城主看来是真的有钱,如此炫富,也不怕造人妒。

只不过几日前常福被血洗,一城之中,几乎无人生还,自然最惨的还是那爱炫富的老城主,被玄奕割下了头颅,悬挂在城门示众多日。

其余无辜冤死之人,几日前得神秘女子相救,全部死而复生,无不奉之为世外高人,救死扶伤的仙子。

传闻这仙子喜香,也碍于满城热挽留,留在了府衙之中,代为理城中要事。虽然高人封锁了出城一切途径,城中人也不担忧玄武王再次派那个恶鬼一样的二王子来,他们有高人,就算被杀了,也可以死而复生,还怕那个玄奕什么?

自打那神秘女子入住府衙。门口的两尊黄香玉雕便都被系上了红丝绸,还打了个蝴蝶结。顿时威严的石狮,为了看家萌宠。

府衙中。

陆小妹懒懒地依在玉石香妃凉榻上,依旧是一身白衣常服,翠玉簪子束了个简单的发髻,腰间多了一小根七孔骨笛。

这骨笛,是人的骨所制。牡丹花水,容易招鬼。没了石门密室的保护,陆瑜便用了一年的时间打磨,做给她用来驱鬼防身的。可是她刚一吹,就冒出来个泡泡——准确的说,是一个如泡泡的冥灵,从孔洞中钻了出来。

这泡泡,就是这骨头主人的残魂。被陆瑜把玩了一年,许是借着陆瑜的灵气,竟然化成了形状,让她捡了个便宜。这东西,似乎只认识第一个见到的主。侧面说明,它记忆力十分令人担忧。

陆小妹斟了一杯果酒,打量着左手边捂着心口喊痛得红衣女子,打趣道:“画画,玄奕刺了你一剑不假,可那剑也不过寻常利刃,你不过鬼魅幻型,怎地还真的痛了?莫不是又看中了什么,打算借此讹我吧?”

红衣女子明眸婉转,哈哈地笑着倚在了太师椅上,摊了摊手,“好吧,阿水啊,这次我去都城可发现了不少有趣之人,那个左相权倾陌真是一表人才,在一群老头子中真真的鹤立鸡群。我决定了,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要是等你死了,估计他也老得不成样子了,明儿个我打算在常福城里寻一个长得漂亮的姑娘,你把她弄死了,让我借她的身子重生吧!”

“你想得美!”

陆小妹起唇角,坏笑着敲了敲从骨笛钻出来想要喝她酒水的泡泡,饮尽了杯中浊酒,“权倾陌他前一个喜欢的杜云裳可是个大美人,放眼常福,乃至玄武九州,除了美人我,有谁比得过杜云裳?你真的以为随便找个人,借着你那三脚猫的手段就能得了他了?那个权倾陌……可是个一根筋的木头!”

“哼哼……”红衣女子画画嘟嘴,“要是我没毁容前,我还看不上你呢……”

“你说什么?”陆小妹冷冷落下酒盏,一只黑猫跃上膝头,喵呜一声,陆小妹坏笑逗了逗黑猫的耳朵,“哦,黎叔,你说你觉得这女鬼味道不错,让我给你做下酒菜?”

“别别……”画画周身一颤,忙挥手赔笑,“阿水你真会开玩笑!谁能比得过你美呢?要不是你美得空前绝后出类拔萃,我也不会因为你许我一张面皮就替你卖命的……”

陆小妹轻哼一声,嘟嘴抱起黑猫碰了碰鼻子,“算你识趣!”

这红衣女鬼画画,和她也算是一桩孽缘。当日她掌握了牡丹花水,正跃跃试,又不知道复活谁,整日在河边跟着陆瑜,把陆瑜钓上来的鱼敲死,然后复活着玩,偶尔觉得无趣了,就来个露天烧烤。

后来有一日,陆瑜一觉醒来,觉得感受到了东北方向的召唤,云游去了。陆小妹就落成一个人在河边抓鱼玩。

然后,她就见了画画。

当时陆小妹看着水面上映出的脸,自我陶醉,感叹世上竟有如此美人的时候,腰间的骨笛不老实地动了动,扯断了绳,落在了一旁的草坪中。陆小妹侧身去拾捡,就听到了身后的落水声。

回头一看,正看见一身红衣的落汤鸡女鬼从水面下钻了出来。

陆小妹本来想用骨笛吹首驱鬼的调调把这难的女鬼赶跑,但是这女鬼有点不同寻常,似乎还有些道行,赶不走,非整日着她。

“,你长得可真漂亮……”

“,哦,你叫阿水哦,阿水你真是美得颠倒众生啊,我见了那么多美人都没有一个像你这样,一见难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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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水啊,等你死了,这张皮囊给我好不好呀?我看了你好多天了,被各种鬼扰感觉是不是很不好?我能帮你把他们全都赶走呦……”

“好阿水,容貌这种东西你死了又带不走,你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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