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封疆大吏自难做(1)(2/2)
”的考虑,因而文臣出镇,“不复有镇守之称,但称巡抚”。镇、巡自此合一,并保留了镇守久驻一地及更代原则,使巡抚的地方化和制度化前进了一大步。;正统时设置的镇守文臣,也是或部或院,未行统一。这样,巡抚在文移往来、迎送礼遇等问题上往往和负有纠举之责的巡按御史、提刑按察使发生纠纷。宣德时赵新以吏部右侍郎巡抚江西,按察使就因非其部属而拒绝予以合作。为此,宣德七年四月专门规定了巡抚与巡按、按司的文移事例。景泰四年,耿九畴以刑部右侍郎镇守陕西,布政使许资提出:“侍郎出镇,与巡按御史不相统,事多拘滞,请改授宪职。”为了进一步解决抚、按之间“文移往来,亦多窒碍”的矛盾,明政府接受了许资的建议,将耿九畴由刑部右侍郎转右副都御史,仍镇守陕西。此后,各地镇巡官陆续向都察院系统迁转,皆称“巡抚都御史”。巡抚考满,可望“回院”主持两京都察院事务。巡抚的资格也逐渐制度化。赵翼指出:“宣德中,于谦由御史超拜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此尚沿国初用人不拘资格之例。迄资格既定,则巡抚用佥都御史、或由布政使升用。”这一说法虽然过于绝对,却无意中揭示了明代巡抚内外官并用的原则。一般来说,自成化、弘治以后,巡抚均于两京各寺卿、少卿,大理寺丞,资历较深的给事中、御史、郎中,以及在外之布政使、按察使、参政,资历较深的兵备副使、上等知府内推升。原职高者为副都御史,称巡抚某处右副都御史;原职卑者为佥都御史,称巡抚某处右佥都御史。巡抚与京师的联系也相对减弱。这样也可以保证他们较少影响朝中。
至嘉靖时期巡抚的地方化和制度化已经完成,巡抚居三司之上,为各省最高权力机构。明代全部十三个布政使司均设定员巡抚,三司属其管辖。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辖,为新省区建制的开端。这类巡抚主要设在边境地区,又多在原有的行都指挥使司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以辽东、宁夏、甘肃为典型。组成特别区。这类巡抚主要设置在数省交界、统治力量薄弱的山区,以南赣、郧阳为典型。组成战区,这类巡抚有两种情况。一是设置于原来的边境重镇,如宣府、大同等,有相对的稳定性,二是根据战事的发展临时增设,事平则罢。
而南赣巡抚设置的原委便是上述其中之一:弘治七年汀、赣奸民合为寇,其始甚微,萑符狗鼠之盗耳。郡县有司无远略,不急逐捕,其势寝炽。而岑南湖湘之不逞者,从而和之,四出剽掠,劫富家、燔民居、掠帑藏、杀官军,哄然为东南郡县患。有司始驳而图之,备其东则发于西,剿于南则窜于北。时镇守江西太监邓公原,暨巡按监察御史、布按二司议,以为盗之未平,以政令不一,而邻境有司不肯协力故也。宜设巡抚宪臣,置司要地以节制之,而割附近邻县以隶之,则盗易平也。于是廷推广东左布政使金泽为巡抚,升右副都御史,置司于赣州,割江西之南安、赣州二府,福建之汀州府,广东之韶州、惠州、南雄三府,湖广之彬州以隶之,在闽、粤、湘、赣四省边境建立了巡抚管理的衙门。王守仁所任的南赣巡抚便是如此所来,其职位高权大,同时也是责任深重。
本章已完成!
穿越原始:首领爹地卖萌娃
我跟女鬼有个约会
大女人来袭
分手回岛:我每天爆桶爆网爆舱
至高悬赏
我的合成天赋
蜜宠婚约:四爷放肆宠
我家野王是国服大佬
暮忘妖怪簿
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