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章 与人分享大机密(1/2)
(各位各位,某素又在呼唤了:收藏啊,推荐啊......^=^)
>
>
李红冰有些愕然。敢情林氏背后要与苏氏订娃娃亲?不会吧,她一个受过十多年文明知识教育的现代人,沦落到要给别人做童养媳的地步?
>
>
李红冰觉得有些紧张。不过再想到自己才五岁,她又释然。十五岁及茾才算成年,从五岁到十五岁,还有十年的光景。这么长的时间,还有什么不可以改变的?
>
>
不多时,小红已经布置妥当,林志海便拉了她的小手,顺着台阶,来到之前经过的那个小亭子。
>
>
站在小亭子上,举目望去,林家大院的全景均摄于眼底。天上,晴空万里;地上,碧波无垠。鸟语花香,别有一番情趣。
>
>
就在李红冰快要看呆的时候,林志海出声唤她:“小清!”
>
>
李红冰回头,见案桌上白纸已经铺好,大檐帽上的两个角用镇纸石压着,以防风把纸吹走。
>
>
对着那两块古朴的镇纸石,李红冰又了阵惊叹,甚至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这两个东西要是拿到现代去卖,该值多少钱哪。这也怨不得李红冰,谁叫她穿到了一个遍地都是古董的地方呢。这些东西以现代的估价,多则几百万,少则也有几万。如果古人也算古董的话,她恨不得能多带几个回去。
>
>
林志海执起狼毫,沾满浓墨,在纸上一挥而就。李红冰凑过去细瞧,是一首诗,就是前天晚上她来林家大院取丝线时,听到他吟诵的那首《大风歌》。一个人对一首诗又背又写,还经常朗朗上口,说明他对这首诗颇为喜爱。李经冰暗想:这小子,还挺有野心的。换句话说好听一点,就是挺有雄心壮志的。
>
>
林志海又取过白纸,重新演示了一遍。再讲解了一些执先声的要领。这些要领,李红冰听了觉得熟悉,看来,这古代毛笔的用法与现代的用法没什么两样。
>
>
“你试试,慢慢写。”林志海把毛笔沾满墨汁后,递给李红冰。李红冰接了笔,再看看快到自己胸口的案桌,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
>
林志海瞬时明白过来:“小红,再抬一张稍矮一点的茶几出来。”
>
>
茶几很快被抬了出来,重新铺上白纸。拿着笔,李红冰有短暂的迟疑。
>
>
怎么办呢?对于一个在书法方面浸泣了五年之久的人而言,她无论如何伪装,也会露出破绽。
>
>
就在李红冰沉吟间,她手中拿着的渗透了满满墨汁的毛笔,经不住下坠的力量,“啪”地一声,一滴浓墨滴淌在白纸上,甚是难看。
>
>
旁边的小红见一个衣着蓝缕的五岁小女孩拿一支粗粗的大毛笔,已经有些想笑,如见她笨拙地把墨汁洒在纸上,更是好笑,再也忍不住吃吃地笑了起来。
>
>
小红笑了几声,见林志海神色冷峻,反投来冷冷的目光,不由一激灵,想到自己一时忘了规矩,忙低眉顺眼,垂手侧立一旁。
>
>
小红这一笑,倒让李红冰生出了急智。“啊!”她惊叫一声,毛笔从她手中脱落,摔在纸上,批整张白纸染了一大片墨迹。旁边的小红忍不住又要笑,只是见少爷愈加冷冷峻便不敢再笑出声。
>
>
李红冰“嘻嘻”地笑着,拾起毛笔,好玩似的就着那张有大片墨迹的白约划了几笔,然后向小红伸出脏兮兮的小手:“小红姐,我的手脏了,你带我去洗手好不好?”
>
>
林志海看看那张像鬼画符似的白纸,脸上露出些许迷惑,再抬头看着李红冰蹦蹦跳跳跟在小红后来去洗手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
>
>
侧立一旁的李嬷嬷,见状忙笑道:“海哥儿,这小姐儿不想学写字,就别为难她了。再说,这女娃娃学写字有什么好,学些针线女红才是正事哩!”
>
>
林志海本来有些不甘心,听得李嬷嬷这么一说,也只得作罢,只想还是待她长大一点再教她。
>
>
李红冰就着溪边的泉水洗了手。呼了口气,做人要低调,这是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窝囊女婿三年被瞧不起岳风柳萱
神医贵女:腹黑将军请留步
男神,你人设崩了!
三国:蜀汉败家子,开局火烧卧龙岗
重回八零撩夫忙
囧神养成记
颤栗世界
帝天不败
青梅小甜妻:竹马老公,宠宠宠
杂灵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