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全场最佳(三)(1/2)
这把手枪是他的秘密武器,也是对付魔术师最好用的武器,但是现在使用的话,如果没能杀死对方,那么这张底牌就暴露了。
而且今晚的风向也不太好,子弹的命中率并不是很高,如果在室内战斗的话,卫宫切嗣保证可以给对方的身上开一枪,然后直接杀死对方。
但是在室外,要考虑的因素太多了。
光线不足,风向问题,最重要的是,这把手枪的射程并不是很远。
实在不行就撤退吧!
心里面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想法。
而这时候,在码头却发生了异变。
一个浑身金闪闪的家伙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金色的头发,金色的盔甲,就差戴一个纯金的帽子了。
“尽然在本王面前称呼自己是王!你们很狂妄啊!杂种们!”
而夏宇则是推了推一旁的韦伯。
“话说你认识这个家伙吗?”
而韦伯看着这个金闪闪的家伙也是摇摇头。
“那个……我不认识!”
反而伊斯坎达尔则是说:“所以,你又是什么王?是否要加入我的手下?”
而金闪闪的脸上出现了不屑。
“哼!就你,就凭你这种杂种也配让我高看你!”
而夏宇则是看着这个踩着路灯的家伙,随后说:“我说,你这个金皮卡,有本事你下来啊!踩着路灯算什么英雄好汉!”
而这句话直接让金皮卡捂着脸笑了起来。
“哈哈哈!有趣!有趣!没想到一个杂种居然敢这么和本王说话,看在你愉悦了本王的程度上,本王就宽恕你的行为吧!”
但是夏宇听到这句话以后,只是笑了笑。
“不好意思啊!金皮卡,我可以很严肃的告诉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
金闪闪的家伙开口说。
而夏宇则是对周围的人说:“让一下啊!让一下!我儿子生气了!”
而在场的人还没有意识到什么,突然远野志贵手里的短刀七夜直接被握在手中。
“闪走!水月!”
只见远野志贵的身形一动,瞬间出现在了路灯王的头顶上。
而金皮卡看着自己的头顶上居然出现了一个凡人,也是有点恼火。
“区区杂修!居然敢这样,找死!”
随后他的背后出现了一层光膜,从光膜里出现了无数把制造精良的华丽的武器。
有刀,有枪,还有长矛,总之各种各样的武器就像是投掷物一样,不要钱的被丢出去了。
看着射向自己的那些武器,远野志贵的眼睛出现了冰蓝色的光芒。
“闪鞘!一里四辻!”
瞬间,远野志贵手里的刀开始挥动,同时四个巨大的由剑气组成的剑阵直接把那些武器给劈开了。
而夏宇看着有点不听话的远野志贵,也是没有了办法,毕竟路灯王不是人啊!
七夜之血:隐藏在七夜家族里的血脉奥义,面对非人生物具有强大的针对性,激发血脉时,除幸运以外的所有属性上升一个阶位。血脉激发时将会无视敌我双方展开厮杀。
这就是目前远野志贵战斗的原因。
一般来说,志贵这个人是不喜欢战斗的,但是仍然还是用偷袭的方式干掉了真祖爱尔奎特,并且将对方十七分割。
这就是七夜之血带来的冲动。
而看着自己的宝具居然被一个人类一刀一刀的砍断,哪怕是财大气粗的路灯王也忍不下去了。
“可恶!杂修!你激怒我了!”
随后,金色的光膜里出现了一个剑柄。
但是这时候,远在远坂家的远坂时臣反而一脸懵逼。
他马上说:“请息怒!伟大的英雄王大人!”
而金皮卡则是直接反驳了一句。
“你在教我做事?”
但是远坂时臣心里苦啊!
首先自己这召唤过来的根本不是一个从者,就他妈是一个爷爷,还是要供起来的那种爷爷。
自己天天装的跟个孙子一样,不仅憋屈,而且还必须这样。
一方面,吉尔伽美什有着独自行动的技能,并且对方还有着强大的对魔力。
根本就没办法轻易的动用令咒,而且一旦动用令咒,那么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会破碎。
可是远坂时臣就是想赢,只要能赢,只要得到了圣杯,达到了根源,那么装孙子又怎么样?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金闪闪才看不起时臣。
因为对方人如其名,时臣时臣!不管在哪个时空,终究是个臣!
只要是臣,就要行臣子之礼,总之这货在金皮卡眼里就是个工具人而已。
连人都算不上的杂种罢了。
随后远坂时臣又一次说:“不是的,英雄王大人,今天只是试探而已,我们没有必要为了对付这条疯狗而玷污您宝贵的宝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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