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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来当冤大头的啊(1/2)

若不是姜知云他们铺子一直找他买米,他估计都开不到现在。

所以道:“姜娘子,我这些东西,带回去也全是发霉的。我本来也没有弄太多存货,现如今还有三十石。”

“一石大米乃一百斤,受蝗虫,水利的影响,现如今我售卖的价格是四两银子一石。”

“因此。”他顿了顿,“这个二两银子一石大米卖给你,如何?”

姜知云点头,这个价格已经很便宜了。

而且吴老板算是一个很厚道的人。

重生前,经历过一辈子,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大米大概三百文一石。

那时候大家买不起,后来涨到了二两银子一石,四两银子一石,未来还会涨……

对于百姓来说,从来都没怎么买得起过。

价钱一直涨,就是那些有钱人,从来未曾缺过。

现在想想,所有人挤破头,其实不过就是为了活下去。

姜知云心情复杂,立马把三十石大米全部都拿下了。

今日算是一个很大的花销,家中的存银,一日就用了许多。

平日里还有不少的流水花销。

张氏虽然觉得心疼,但是也相信姜知云:“云娘,该买咱就买。开这个铺子,还需要什么,娘继续去置办。”靈魊尛説

“猪蹄汤,母亲,做猪蹄汤的猪蹄你可买了?”

张氏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我平时给你熬的都是猪脚骨头汤。虽说叫猪蹄汤,但是也未曾用真正的猪脚叉子啊!”

“这猪蹄,人家都说,吃了对男人气运不好,是个猪脚叉子。”

“要不下面的蹄髈就不要了,咱只要上面的猪脚?”

张氏这心里也有些打鼓。

但是云娘说,这猪蹄儿,肯定会好吃。

所以张氏有些犹豫。

这会儿被一旁吃菌菇汤面的客人听到了。

抬眼就说道:

“蹄髈肯定是不能吃的。那猪脚叉子,代表着婚姻不美满。”

“小孩也不能吃,吃了长大就说不到媳妇儿。”

“未婚的小娘子吃了猪脚叉叉会把丈夫叉跑,因为猪脚叉叉像晾衣服的叉棍。”

“这样子也没有人要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没有一个人觉得姜知云弄这个蹄髈汤能卖好。

主要大家都熟了,给姜知云提点建议,倒是也没什么。

而后姜知云点了点头:“嗯,大家的建议我都记在心中了。但是关于熬汤这个事情,云娘还是有自己的坚持的。”

“到时候若是害怕,觉得不详的人,不吃就好了。”

她说话的时候,表情都是带着笑意的。

但是说出来的话温柔且坚定。

不管他们说什么,都影响不到姜知云的判断。

上辈子,她不是吃第一份羹的人。

也是想着这么多人不喜,觉得不详,虽说有过要做的念头,后来想还是算了。

未曾想大家伙都是口嫌体直的人。

那卖猪蹄汤的人,赚了不少钱,收获了一大波专门爱吃猪蹄膀的人。

倒也是稀奇。

再加上,姜知云觉得张氏炖汤很有经验。

虽说一开始味道没有那么好,但是姜知云自从和谢书珩成婚之后,张氏一而再,再而三的,每日三餐都炖汤,这猪蹄汤姜知云时而说一下味道。

张氏便有调整。

现在其他人不知晓,至少在姜知云看来,技术确实可以说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所以姜知云对着张氏说道:“母亲做的,肯定是最好喝的,到时候您做出来,就知道了。”

张氏很感动,擦了擦眼泪。

未曾想,云娘这般信任自己。

怎么会有对自己如此好的儿媳妇。

殊不知,她这一手炖汤的厨艺,已经日日想着抱孙子的路上,练得熟练至极!

也并不知道,日日炖汤,云娘是在磨炼她……

张氏高兴得紧,从来都没有如此被信任过。

“云娘你放心,蹄髈好买得很,许多人都不要,我去买价格都不贵。”

“估计卖肉的一直都觉得咱们家奇怪,一直买别人不要的东西。”

云娘是真的聪明,都是用最小的成本,来做最大的事情。主要是现在生意兴隆,特别好!

张氏说着就去干了。

姜知云把米买好了之后,让江城找了几个力气大的散工,过来帮忙把米分类,抬着过来这边铺面,多少都带着潮气,分别负责晾干。

至于实在是太潮湿的,马上就要坏了的,就抬着在外面放着。

等着翠珍表姐带娃看病回来,就可以马上研磨成米粉。

之后姜知云又去找木工,买桌椅板凳。

这些流程置办,打扫屋子,差不多三四日的时间就可以了。之后备菜一两日。

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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