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捉虫)(1/3)
《他是璀璨星光》>
文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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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曾想过,有一天会再次遇到你世界里,最亮的那颗星辰。>
我想过。>
--言晴。>
如果有一天,小骗子回来了,你会如何?>
我想,继续爱她。>
--苏牧。>
第一章>
美国洛杉矶体育馆。>
ummer摇滚乐队在八月三十一日这一晚,在这举行最后的一场演唱会。>
此后,再无ummer乐队。>
体育馆已进入最后的尾声,即将结束。>
所有现场的粉丝,都无数次的喊着“安可安可…”声嘶力竭,甚至有点撕心裂肺。>
五颜六色的荧光棒在灰暗的馆内闪耀着,应粉丝的要求,ummer乐队在最后一首曲目唱完之后,再接连的唱了好几首大家都喜欢的,耳熟能详的歌曲。>
在最后一首歌曲结束之后,现场的粉丝手里摇晃着荧光棒,嘴里依旧喊着“安可……”>
台上静默了有那么一下子。>
主唱阿天拿过话筒,喘着气笑着对现场所有的粉丝喊着:“还想要听吗?”>
“想!”异口同声,响彻了整个体育馆内,声音的穿透力传遍了周围。>
阿天弯唇一笑:“最后一首歌曲,由你们最喜欢的晴写的,想听吗?”>
“想!”>
底下的粉丝,像是疯了一样的。>
晴,美其名曰ummer乐队的鼓手,但实际上,还是一名颇有才华的作词作曲者。>
ummer乐队最开始出名的曲子,便是由“晴”写的,ummer乐队也是因为那一首歌曲,而入选为最受欢迎的新人乐队。>
从而以一曲成名。>
言晴坐在架子鼓面前,台上不太明亮,灯光都全部暗了下去。>
她弯唇一笑,一束光打落在她的面前,这一首歌,是她在多年前写出来的,但一直都未曾作曲,不舍得,也不愿意唱给大家听。>
舞台上,所有闪耀的光,在一刹那之间,全都落在了她的那一处。>
咚咚咚咚……前奏响起。>
言晴对架子鼓的熟练程度,已经是出神入化了。>
她以双倍摇摆闻名,这一个前奏,也正是她最熟练,最引以为傲的双倍摇摆。>
现场的粉丝,尖叫不断。>
“啊……啊啊啊啊……”>
“天哪……我的晴最喜欢的双倍摇摆。”>
“我的天哪……”>
她在炫技,也可以说是在做一个告别。>
言晴会唱歌,声音很有辨识度,只不过乐队有主唱,一般的时候,她从不单独唱歌。>
但这一次的新歌,她要最先开唱。>
一身黑色的服饰坐在那一处,她的服装跟队员的一样,除了有细小的区别之外,并无其他的不同。>
她的唇角含着一抹笑,抬眸看向摄影机的时候,朝底下的粉丝眨了眨眼,一个ink,就这样的撩着粉丝们嗷嗷大叫。>
“天,晴还是那么的调皮。”>
“对啊对啊,我的妈呀,我要被她撩的不行了,怎么可以给我们放电呢。”>
“好不想这个乐队解散啊。”>
“为什么要解散。”>
双倍摇摆表演完之后,言晴动了动眼前的话筒,准备唱歌。>
她喝了口水,抬眸看向一整天的红色海洋一般的景色,眼里闪过一丝感动,ummer乐队成立三年,一起经历了不少,可最终一直都跟随着的粉丝,却真的是从她们的第一首歌开始,便一直都存在着。>
“在最后一首歌之前,想跟大家说几句。”从她嘴里流露出来的是标准的美式英语,言晴这几年,什么都没学会,唯独英语,说的流畅了。>
“感谢大家对我们ummer乐队的支持和喜欢,虽然以后解散了,但我们依旧会在你们需要我们的时候回来,我也一样,接下来的这首新歌,送给你们,也送给我自己。”>
歌曲:《他是璀璨星光》。>
……>
这一首歌献给自己那久违了的青春,以及久违了的人。>
他没有来,那便把他写进歌里。>
……>
演唱会结束之后,后台。>
言晴跟另外四位乐队的成员哭做一团,她们都不是感性的人,但今晚却真真实实的被感动到了。>
被粉丝,被自己的梦想,被所有的东西。>
今日之后,便已各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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