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2)
第二十二章>
“亲爱的,同性什么的无所谓,关键是孩子。”我想了想,道,“你真的有决心一辈子都不要孩子吗?或者说都不要自己的孩子吗?”>
邓玲玲叹了口气:“说实在话啊,你要让我现在就生孩子,我真的要想想,但你要让我一辈子都不生孩子了……我更要想想。”>
我理解的点点头,像我这种过去从没想过结婚的人都不敢说一辈子不生孩子这样的话。对于男人来说,生孩子一直不是什么大问题,到四十、五十乃至六十,男人都有可能生下孩子。但女人呢,三十五岁生孩子就算高龄,四十岁就算高高龄,虽然也有四十多乃至五十生下孩子的例子,但那都是非常少见的,而这样的孩子,也容易出现问题。>
而生孩子,还是女人的某种天性。>
有人说,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看到孩子就会眼馋,见到那种柔柔滚滚的小东西心就会柔软的不得了。我是还没有这种感觉,可要是有谁告诉我,一辈子都不要生孩子了,也会觉得不太能接受的。>
“我以前觉得男人女人无所谓,但现在我真的觉得,男人要比女人优越太多了,我要是个男人,哪有这么多事?!”说到最后一句,已经很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了。>
我拍拍她的手:“放心,亲爱的,你一定会遇到一个好男人的,那男人一定又有担待又温和又爱你,而且,你也会非常爱他的。”>
“我知道这是安慰,但为什么听着这么动人?”>
我一笑,正要答话,邓玲玲的手机就响了,她看了一下号码,哀嚎了一声,趴在了桌子上。>
“怎么了?”>
“我家太后的。”>
我咦了一声,邓玲玲道:“电话是我家太后打的,但八成是和那个常有有关啊!”>
“常有同学,到底是怎么找到你的?”>
常有纠缠邓玲玲我倒不是很奇怪,那天看他那样子,就有那么点兆头了。但当时他和邓玲玲,一没有互留电话,二没有互留地址,就说我们这城市比不上帝都魔都从这头到那头要坐两三个小时的车,但这么大的城市,两人也没有那么巧正好遇上吧。>
“还是我家太后啊——”>
现在邓玲玲虽然在我们婚介所挂上了号,但她家太后并没有就此放心。依然热情的来往于各大民间组织的相亲地点——就是王女士经常去的那种公园。>
邓玲玲的条件在这儿放着,而常有的情况,只是那工作就很令人心动,就这么一说两不说,就有人把常有介绍给了邓家太后。太后一听说是供电局的,心立刻就火热了起来,回家就对自家姑娘说了起来。>
邓玲玲当时对常有并没有怎么留心,见太后这么热乎,虽然有点嫌弃对方的年龄——男人也许一般都希望女人比自己小几岁,但女人一般都是希望对方比自己大几岁的。特别是现代社会,男人被娇生惯养的,三十多了,可能也还像个孩子。邓姑娘对我说过,她是希望对方能比她大个三四岁,如果其他方面没什么问题,就算大个六七岁、七八岁也不是不能接受。>
总而言之,邓姑娘去见了,而这一见就被粘上了。要是从我这里介绍的也就罢了,对方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最多也就在我这里缠磨缠磨,但那是太后介绍的,于是对方不仅知道了她的电话号码,还知道了她的住处。更更可怕的是,太后对常有满意的不得了,恨不得当天就把邓姑娘打包嫁过去。>
“其实常有也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邓姑娘一怔,想说什么,她那电话终于平息了下来,但随即,就又更猛烈的响了起来。邓姑娘朝我苦笑:“我现在是还不知道他错不错,但我已经感受到了他的热情……我这也算是享受了一把什么叫被追求!”>
虽然邓玲玲一直不让我叫她文艺女青年,而且说这几个字会令她没蛋也疼,但她的形象和气质中一直带着那么点范儿,说话也是斯斯文文的,就算碰上王松、张翔那样的事最多也只是无奈的抱怨一两句。而在说到常有的时候,总要加一点咬牙切齿,这要在文艺小说中,恐怕是要被人以为是春心萌动了。>
不过我却知道邓姑娘对常有恼大发了,果然,就听她道:“我已经三天没写一个字了!不仅没写一个字,我更没有感觉。每天睁开眼,就能听到我妈的唠叨,临睡前,还能听到我妈的絮叨,哪怕是在睡梦中,都要被骚扰。”>
听邓姑娘的讲述,她这段日子,那过的端的是水深火热。她那天可有可无的去见了常有,一开始,也只是淡淡的见个面,过了两天,却收到一束鲜花,鲜花中附带卡片一张:“我认命了,你就是我今生的追求。”>
……虽然这话很酸很肉麻,但作为一个女性,看到这样的话还是被很好的满足了虚荣心。一开始,邓姑娘也是想试试的,和其他人她都能一见二见三见试一下,常有的开场这么漂亮,邓姑娘也能说服自己暂时先放下年龄。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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