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马踏南山,权倾朝野(1/2)
酒店门口的保安,见君不败气度不凡,又斩了李家少爷一条手掌,吓得哪还敢阻拦?>
“啊……”>
李乐康捂着手臂,痛苦的低了一句,脸上因为剧痛都扭曲了起来,“小子,不管你是什么来头,我不会放过你的。”>
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叫人了。>
骆雁雁这时才恢复了过来,想到了君不败说的那番话,心中异常的恐惧,尤其是那句,非王侯不可穿戴。>
难道真的是一代王侯?>
不过随即骆雁雁摇了摇头,喃喃自语:“怎么可能是王侯,王侯怎么可能会这么年轻,他一定是骗我的,一定是骗我的。”>
说着,摸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出了一个电话去:“骆伯,快派人来帝豪大酒店,我被人给欺负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帝豪大酒店已经被包围了。>
君不败亲卫,狼牙营,已经控制了整个酒店的进出口,于此同时,还有一口君不败早就安排好了的一口棺材。>
在这个节头,谁来谁死!>
里面的拍卖会还没有开始,还正在开展一场宴会,各种各样名流人士,穿着名贵西装,豪华礼服在人群之中游走。>
这种对于做生意的来说,是绝佳的机会,用来谈生意,拉拢人脉是非常好的。>
而君不败端了一杯酒杯,坐在了一个座椅之上,摇晃着酒杯中浓郁的红酒,透过酒杯,望了过去,让整个大厅一下子绯红了起来。>
像是被鲜血染红的。>
“这是谁,气质如此不凡,那一件大衣,一看就不得了。”>
君不败一上来就被人注意到了,众多的男男女女对他投过去了好奇的目光,都在想这是哪家的子辈。>
光是气质,便碾压了在场所有人。>
“你是……君不败?”>
一个穿着淡蓝色礼服的女人,端着酒杯,走到了君不败的面前,在仔细看了一看之后,才有些确定的说道。>
“清婉,好久不见。”君不败露出了一道笑容。>
林清婉,他们当初的同学。>
君不败从小是孤儿,后来被一户普通人家捡到,因为学习成绩特别的优异,靠上了临州最顶尖的大学,与秦一飞,林清婉,还有一系列的豪门大少做了同学。>
“真的是你,我刚刚还有些不敢相认。有十年了吧,自从你毕业了,我们就没见过了,我后来听一飞说,你去当兵了。”>
林清婉也是语气温柔,坐在了君不败的旁边,与他聊些旧故。>
只不过,在场的并不是只有林清婉这一个大学同学,还有不少的曾经的同学。>
“呦呦呦,这不是我们曾经班上唯一的一个穷小子么?”>
一个西装男子站了起来,端着一杯酒杯,走了过来,在其身后还有他的那些好友,皆是临州的少爷之类的,最差也是一个公司的执行董事。>
不过都是一副讥笑的面孔。>
因为当初君不败确实是一个穷小子,不仅仅是因为临州大学消费高,还因为当时收养他的那一家人生了重病。君不败是学院的尖子生,争取到了大量奖学金,不过大部分奖学金都被他寄回了家里。>
“冯元凯,你能不能少说两句?”林清婉瞪向了刚刚说话的那个男子。>
“少说两句?怎么,林清婉,你还喜欢这穷小子呢,我不知道这个穷小子有什么值的喜欢的,一天到晚死读书,也不懂的泡妞。”>
冯元凯一边说着,一边摇晃着酒杯,走到了君不败的面前。>
“你说什么呢。”>
林清婉的脸有些红,微微的反驳了一句。>
当初,她经常去向着身为班上第一名的君不败讨教作业,被班上人调侃是因为喜欢上了君不败。>
虽然,是有些。>
但是都十多年了,她也快差不多忘记这份感情了。>
“啧啧,君不败,名字倒是挺狂的,就是人有些呆。我来问问你,你当兵十年,该当上上尉了吧。”>
“没。”>
君不败摇头。>
当初,君不败带着狼牙营,入腹地千里,捉住魁首,更是一路杀回,归来的时候,全身伤口一百零三条。>
封少校。>
直接越过了上尉。>
“上尉都没封上,哈哈,你真的是白当兵了,还十年。”>
冯元凯一笑,其他人也都笑了出来。>
他们都是君不败的老同学了,以为这个家伙这个气势是混出头了,没想到居然连上尉也没有混到。>
“那这十年,下士,总是有吧?”冯元凯眯了眯眼,喝了一口红酒,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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