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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曾经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2/4)

修炼无名口诀有所成效的主角和没有任何作用的张铁后面都通过了墨大夫的考验,成为了墨大夫的弟子。

一个继续修炼无名口诀,后面知道了,这是一门叫长春功的功法,而张铁则是被传授了一门炼体的功法,同时主角偶然在林中获得了个神秘小瓶。

然后,主角度过了几年还算不错的时月,

到了韩利十二岁时,张铁失踪了。

前面的种种铺垫和露出的蛛丝马迹,

已经燃叶林汉这个读者猜到这个墨大夫有问题。

而后面的剧情也果然。

在主角十四岁这年,

先是结识了个叫厉飞雨的,救了其姓名。

不过救了这个人,反倒差点要杀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主角的性格,

书中说,让主角变得无利不起早,没了当初山村小子的淳厚。

然后意外发现了那神秘小瓶的催生药植的作用,长春功也修炼到第四层。

墨大夫从外边回来,带回来个叫‘曲魂’的,

同时墨大夫也露出了獠牙。

再往后,

就是第一个算是 的剧情,

凭借神秘小瓶催生药植的作用,主角勤修苦练,

在最后机缘巧合下,侥幸反杀了墨大夫,也发现了‘曲魂’就是当初的张铁,不过被炼成了傀儡。

主角第一个师父,用一种切身说法的方式,直接让主角明白了修真界的尔虞我诈和残酷。

叶林汉看到这儿 的部分,有些激动。

前面漫长的铺垫让这主角在反杀时,有了强烈的真实感,

这种奋力一切获得最终成功的感觉,给了一种强烈的爽感。

不同于那种主角一开始就是无敌的,那种爽感往往纯粹就来源于主角的境界名字,而且还在消耗其他经典创造出设定在读者心中的印象。

这本《凡人修仙》的爽感是有支撑的,

这种支撑从最开始第一章的山村小子就开始了。

从山村小子,再到七玄门的记名弟子,再到被这个心怀不轨的墨大夫收为弟子,

一切到了现在,都在这场拼尽一切的反杀中宣泄了出来。

这种爽快的感觉,终于痛快的感觉让叶林汉激动,

望着手机屏幕,脸都涨得通红。

就像是之前看到评论区里说得一样,

他好像找回了当初看仙侠的感觉!

“……呼……”

看完了这个 的剧情,再往下的剧情又再有些平缓,

不过有了前面剧情的支撑,叶林汉感觉自己也能看下去这些过度剧情了。

不过,他没再这会儿继续看下去,

而是退回到评论区,准备写个评论,

这种好,怎么能不给个好评价,怎么能不推荐其他人看呢。

“……好!写得太好了!推荐其他点进来的读者都一定要看看,只要熬过前面几章,后面就越来越好看了!”

激动着,连着打错了好几次,叶林汉先是在评论区发出了这条评论。

紧跟着,

又再觉得有些不过瘾,再平复了下心情,开始撰写篇长评。

“曾经我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已经忘记了,我曾经也是个少年,也做过英雄大侠的梦。

但现实总是平凡而枯燥,没有那么玄妙和新奇。

这里,我要谢谢作者,谢谢作者,给我,也给我们大多数人描绘了一个玄妙而神奇的世界——那是一个个‘凡人’的向往……”

有些情绪憋在心里不舒展不行,叶林汉看了,接着看完了 剧情的激动,写着内心中的激动和其他情绪。

……

而面馆里。

纪拙手机放在餐桌边上,

屏幕上还不时因为企鹅聊天的消息被点亮,

不过纪拙实在不愿意去看。

那书友群里,一句句对‘凡人修仙’的讨论就一下下刺在他胸口,

或许这就是杀人诛心吧。

为什么‘拙而不凡’的书友群里,

要讨论‘纪元巧合’的书!

你们这样在书友群里讨论别人的书,就不怕“拙而不凡”难受吗?

这合适吗,这合理吗?

纪拙手拿着筷子,筷子挑着碗里的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面,

不敢再去看手机,生怕再看到什么噩耗。

百无聊赖,了无生趣的,纪拙再转过头望了眼面馆里,

面馆里除了他这个顾客,还有个刚进来的顾客,

就是之前就在面馆里遇到过一回的那年轻人。

“……这是又再在?看得这么入迷?”

看着那年轻人捧着手机如痴如醉,脸上通红,不时激动的模样,

纪拙仰头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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