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严惩地方官吏(2/3)
你们想过没有?要不是夷商邀请,歌女怎么会上他的船?没有人要把她带去海外,又怎么会跳海而死?她没事就喜欢自杀,是吧?”>
黄观拍着桌子,愤然道:“这本是一件事,你们拆开之后,就想给夷商脱罪……他给了你们多少钱?放心,老夫都会查清楚的,我断然不会让任何一个大明子民白白死去!”>
黄观的话,掷地有声。>
乐籍虽然算是贱民,但不管怎么样,也是大明官方承认的百姓。>
既是大明子民,就不能白白死了。>
黄观一口气拿下了整个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随后又把市舶司的官吏给拿了。>
他可真是肆无忌惮,毫不手软。>
案子如何,黄观很快就给弄清楚了……他在案卷上面,直接定义为试图掳掠拐卖大明子民不成,逼死人命!>
这个结果一出来,那可是掀起滔天巨浪。>
因为拐卖掳掠大明子民,按照大明现在的法令,可是要千刀万剐的,绝没有任何留情的余地。>
黄观没有客气,随后又撰写了一篇长文,来解释这件事。>
随后这篇文章也传到了京城,包括徐景昌在内,都看到了老岳父的大作……不得不说。黄观当真是鞭辟入里,分析得明明白白。>
首先,大批夷商来到大明做生意,其中也不乏倭国的人,在宋朝的时候,倭国就曾经跑大宋借种。>
但是随着元朝征讨倭国失败,倭国上下,又来了骄傲的心,开始看不起大明,更有倭寇不断袭扰海疆。>
而这几年,大明威风恢复,海上船队畅通无阻,又有倭国商人跑到大明做生意,甚至有倭女跑大明借种。>
这种事情多了,自然有人就盘算着,能不能把大明的女子弄到海外去,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或许更好。>
因此就有人不惜血本,想要下聘礼,明媒正娶,或者买一个小妾也行。>
但是很不幸,这些打算几乎没有成功的。>
汉人女子,根本就不愿意搭理海外蛮夷,就算偶尔有人愿意,一听说要去海外生活,也立刻摇头。>
咱大明这么好,无所不有,天朝上国,凭什么自甘堕落,跑去海外吃苦?>
男人们往海外去,那是有好处,可以发大财,光宗耀祖,女人去海外干什么?>
这不是扯淡吗!>
有了这种想法,根本就没有成的。>
就算女人愿意,家里也不愿意……家里愿意,还有那么多亲戚朋友,他们也不答应。>
相反,如果是男人去了夷人女子,大明这边相对比较宽容。只要不充当正妻,甚至还是鼓励的。>
如果生出来混血宝宝,问题也不大……只要能流利地说汉语,大家伙都会非常宽容,喜爱,入学读书,什么问题都没有。>
既然正规办法行不通,有人就打起了歪脑筋。>
而且黄观还打听出来,有些夷商承认,他们国中权贵,除了仰慕大明的物产,还特别痴迷大明的一切。>
就拿那些瓷器来说,上面绘制的人物,栩栩如生,常常引来赞叹。>
有不少权贵就憧憬着弄到大明女子,充作妻妾,在其他贵族面前炫耀,那该是何等风光?>
因此就有人开出天价,只求弄到一个大明女子。>
有人开价,就有人敢于冒险。>
哄骗歌女上船,买通青楼。>
只要给的钱够多,一个贱籍女子算得了什么?>
反正都是为了挣钱,只要有了钱,再找几个女子,有什么难的?>
因此是青楼的人,不许女子下船,逼得她走投无路,不得不跳海自杀。>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涉及到了官吏。>
出了人命,官吏为什么不愿意秉公办事,要替夷商开脱?>
除了夷商花钱之外,还有一条,就是乐籍歌女,在大明官吏眼中,也是不算人的。当然了,夷商也不算人,可夷商有钱啊!>
如果秉公办案,把这事处理了,吓得夷商不敢来了,生意做不下去,地方官吏可是要承担后果的。>
黄观抽丝剥茧,把事情讲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以小见大,窥一斑而见全豹,黄尚书的这篇文章,价值千金,字字珠玑啊!”朱棣感叹道:“通政司,立刻颁行天下,让所有人都看看,七品以上官吏,要把心得交上来。”>
徐景昌自然不会拒绝,“陛下圣明,臣以为由这个案子来看,必须颁布几项命令才行。”>
朱棣道:“你说吧,都有什么命令?”>
“启奏陛下,这第一项,能不能彻底废除贱籍?”徐景昌道:“只要贱籍还在,就不免会蔑视生命,今天是乐籍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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