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明律(2/3)
来。>
夫妻两个,竟然在上元县的大牢相遇了。>
在那一瞬间,两个年轻人抱头痛哭,泪如雨下。>
“三哥,三哥!”>
林三被唐赛儿喊得心都要碎了。>
“别怕,我不信,这个世道还能没有王法?咱们没做的事情,凭什么栽到咱们的头上?”>
唐赛儿哭声不止,“三哥,我信你说的,陛下是个好皇帝,可俺娘说过,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咱们的那个房东,他的儿子在县衙门里做事,咱们落到了人家的手里,只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林三愣了一下,脸色明显变了,他也知道事情不妙,但还要安慰妻子,“别光是往坏处想,不会的,不会的。”>
林三不停念叨着,但是他们在应天城,人生地不熟,连个亲戚都没有。出了事情,也没有人会在意。>
想来也是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眼瞧着就能跳出苦海,惹来了人家的嫉妒,才故意诬告自己的。>
林三还真猜对了。>
本来他们两个人,租住一间街边的小房子,仅能容身,每个月交一份房租,房东也没什么好说的,本就是不住人的仓库,堆放杂物的,乐得有一笔钱赚儿,何乐而不为。>
可随着安顿下来,林三有了工钱,日子也稍微宽裕,两口子能吃上饱饭,唐赛儿也有功夫梳洗打扮,原本枯瘦的脸上,也有了肉。>
几个月的时间,小丫头出落的水灵大方,简直换了一个人。>
房东的儿子偶尔回家,发现了唐赛儿,顿时就眼馋了。>
好一个小妮子,还不乖乖跟着我?>
可他一打听,才知道事情有点麻烦,人家已经有了未婚夫,而且未婚夫还在书局上工,马上就要换个新房子,不住在这里了。>
那一刻,房东的儿子又气又恼。>
他接受不了到嘴的鸭子飞了!>
而且他也嫉妒发狂,身为应天城的官差,他们没捞到房子住,反而便宜了臭外地的。>
你们配吗?>
就在林三和唐赛儿即将搬走的时候,官差过来抓人。>
夫妻两个先后被抓,罪名就是偷了房东家的鹅。>
“这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而且就算是一只鹅没了,我们愿意赔偿,总不能随便抓人吧!”林三努力辩解着。>
可是对面的房东儿子脸上尽是不屑的冷笑。>
“果然是贼骨头,你们偷吃了我们家的鹅,还死活不认!要不是经常偷东西,你们凭什么吃饱喝足,人模狗样?我们家好心收留你们,你们却偷东西,真是奴大欺主啊!”>
林三一听这话,简直大为惊讶,“你说什么?我们只是租房,几时成了你家奴仆,你这是胡说八道!”>
“谁胡说八道?要不是你们卖身为奴,我们家怎么会收留你们?还给你们吃喝住的地方?你们敢不认账,可别怪我不客气!”>
说着,这家伙提起了鞭子,朝着林三就狠狠抽了过去。>
瞬间在胳膊上留下深深的血痕。>
唐赛儿看在眼里,双目喷火,心中悲戚……说到底,他们还是把这个世道想得太好了。原来还有这么多畜生恶鬼,他们为所欲为,专门欺负良善,指鹿为马。>
两口子紧紧抱在一起,毫无任何办法。>
他们不知道的是,此刻赵王朱高燧已经过问此事了。>
原来随着房舍迅速完成,他打算进行报道,算是替二哥打打广告……他想起那个林三,面对父皇的时候,也能保持冷静,言语清晰,言之有物,是个不错的人选。>
结果一问之下,人竟然被抓了。>
朱高燧大怒,连忙打听状况,听说居然是偷了一只鹅。>
他更是怒不可遏!>
我朱高燧的工匠,竟然会去偷鹅?>
你是笑话我工钱太低是吧?>
愤怒的朱高燧就要去上元县救人,行到了半路,正好遇上了徐景昌的马车。>
“表弟,你干什么去?”>
“还能干什么,去听曲啊,要不你也过来?”徐景昌邀请朱高燧。>
朱高燧气得笑了,“我说你就不能干点正事?那次你见过的那个林三,他被人抓了。”>
徐景昌一怔,朱高燧也不管他答应不答应,直接拉着徐景昌上了马车,直奔上元县衙。>
在路上,朱高燧把大致的事情说了一遍。>
徐景昌这才听明白,随后他道:“我说赵王,你准备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自然是先把人救出来,至于什么偷鹅,根本是无稽之谈。摆明了是诬告。”>
徐景昌想了想,笑道:“殿下,我倒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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