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四章 顺势而为(1/4)
崔真实的死,已经在韩国社会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已经有人在伸张网络实名制了,不过,注定是要失败的,当然,他一开始成功了,直到几年后才会被废除。◇↓◇↓,
按照韩国国会通过的《信息通信网法》规定,网民必须经过本人真实身份认证,才能在每日访问量大于20万人的媒体和访问量大于30万人的门户网站留言,之后几年里,日访问量1万以上的网站都需实行网络实名制。
这样的初衷是好的,它是为了打击眼下盛行的网络暴力,网络犯罪。这些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c上匿名发帖,利用网络语言暴力,对特定当事人侮辱谩骂、诋毁名誉,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
最极端的例子是,有人在互联网页上发布了韩国超级影视明星的性*丑闻与吸*毒的所谓秘密报告,致使韩国的整个娱乐业界都受到极大震荡,甚至造成了不少艺人因此沉沦和自杀。
因为这个,一开始,韩国大多数的网民是很支持实施网络实名制的。根据雅虎韩国网站对互联网用户对此进行了在线舆论调查,79%的受访者表示赞成,20%表示反对,前者是后者的4倍。
他们认为引进实名制后,会有效地减少没有根据的辱骂和诽谤,大大缓解网络暴力。
可事实上呢,实行网络实名制整整5年之后,根据相关的研究调查表明。韩国网络上的诽谤跟帖数量仅减少了不到2个百分点。可是为了这2个百分点的降低。韩国政府与社会却付出了巨额的管理成本。
还有。网络实名制与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发生了矛盾,反对网络实名制的声音始终存在。
早在2005年就有社会团体反对网络实名制。他们认为网络实名制将导致言论自由的萎缩、个人信息的暴露、以偏概全,是对“有良心的因特网公众”的不公平。
网络实名制造成了互联网用户各种信息的外泄,更重要的是,实行网络实名制,每个人的网上活动都有记录,会在韩国形成一个“恐怖的监视社会”。
总之,这实际上初衷很好。但在执行中没有办法做好的立法。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用户个人**的保护,然后是诽谤信息被追责这方面的执法跟进。
什么是诽谤,甚至是特别恶意的,对别人造成了什么伤害,该怎么鉴定他所犯下的罪行,给给予什么样的处罚等等,这样的模糊,让司法机关很难办,最后自然是失去了动力。
于是,这法律就等于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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