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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支招(2/4)

凿的证据,倒是可以弹劾他们,若是没有,最好不要结仇。”

段孟贤在刑部做主事,自然看重证据,和都察院是截然相反的两种风格。

果然,听到段孟贤这么说,魏广德就注意到张道眉头一皱。

张道还没有转正,只是个观政士,可已经把都察院那一套“风闻奏事”的本领学了个七七格式,但又没经过专业训练,似懂非懂,所以造成讼师良莠不齐。

明朝是个典型的“小政府”,可不会像后世那样建立许许多多专门的部门,应对各种民生事务。

到了地方上,一县之地最大的就是县令,虽然下面也有六房辅佐,可终究政法一肩挑,什么都要管,难免精力有限。

明朝对各类纠纷和案件有个简单的分类标准,那就是家长里短由民间自己协调,比如乡间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一类的小事儿,就由里长、村长、族长一类的人从中调解,不用上诉到公堂。

而只是对死人等重大案件,才会由官府受理查办。

不过讼师这个职业要赚钱,当然就不能这么简单处理,那是想法设法要让涉案一方不服,主动上告,在诉讼过程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才有钱赚。

讼师这样的举动,按今天的说法叫做保持法律的公正,不过在大明朝,特别是地方官看来,那就是没事儿找事儿。

大明朝是农耕社会,“农,天下之大本也”,统治者最希望的是人们固定在土地之上,安稳度日。

如果频繁诉讼,而且当事人能通过诉讼取得利益,那么其他人争相效仿,长此以往,人们的心思就会用在如何通过圆滑手段不劳而获,最终造成荒废农桑,动摇国本。

所以,从官方层面,自然不会给讼师这个群体好脸色。

影视剧里,和地方豪强联合起来欺负弱小,勾结官府什么的,在现实中其实很少见。

为什么?

因为地方士绅豪强家族,本就是读书人,见识自然不少,加之社会地位高,本就和官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哪里需要讼师牵线搭桥。

所以,讼师代表的,大多数穷苦,无权无势人家的利益。

当然,也有不良讼师私自收取对方财物,坑雇主的存在,不过这样的人不多。

坏了名声,也就不要混了。

所以讼师这个职业,要求真的是非常高,引经据典,能言善辩是基本功,否则怎么在公堂上和人吵架。

讼师是谋生的手段,讼师为了赚钱就得鼓励人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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