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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意见(1/5)

《秦央》这部戏的戏份不是很多, 在所有人都进入火力全开状态下, 效率近乎逆天。

季凝穿着一件长款的黑色羽绒马甲,浅灰色的灯笼袖羊绒毛衣, 脖子上围着一条牌经典款的格子围巾,一条深色的水洗蓝牛仔裤和短靴。

不算多保暖的打扮,不过在位于秦岭淮河以南的市也不算突兀。

自然, 谁也不知道看起来轻盈的羊绒毛衣底下藏着几层加绒的打底衣服,也是季凝身形纤细, 才看不怎么出来。

现在正好拍到了最后一场戏, 也是戏里一个算是整部戏里最高/潮的地方。

那是一场华国文艺界的浩劫, 华国整个文艺界无数正品毁于一旦,整个文艺发展进程几乎倒退几十年。

秦央是名扬四海的名角,他唱的那出《霸王别姬》曾经被身份最显赫贵重的那群人盛赞过“千古绝唱真虞姬”。

但此时此刻,曾经座无虚席人声鼎沸的戏院,雕了花的八仙木椅被砸得四分五裂, 仿西洋的天鹅绒幕布被扯到了地上肆意践踏。

来不及搬走的各种锣鼓二胡也被砸在地上, 连着平日里被保养得几乎沁了一层包浆, 入手触感温润无比的北琵琶, 直接被人抡了起来,直接砸在了地上,平日里用来回响精妙曲音的空箱,被摔了一个口子进去,发出了沉闷的重音。

边上弹琵琶的师傅平时最宝贝那把琵琶,如今却也瞪着一双眼睛, 眼睁睁地看着那把琵琶被那年轻无比少不知事的学生肆意践踏。

古时抄家的架势,都不过如此。

饰演弹琵琶的乐手的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戏骨了,口碑非常硬,但凡有他在的戏,就是真的一无是处,但演技也是挑不出错的。

就是挑出错处,也绝对不是出在这位先生身上。

他睁着眼睛,眼里带了点血丝,抿着的双唇几乎绷成了一条直线。

季凝给了他的手一处特写。

他双手都紧紧攥着长衫的下摆,指关节用力到有一点发白,拳头也轻轻颤着。

然后在那个人踩上琵琶之后,眼睛一翻,就倒了下去。

“泼醒,继续。”

明明应该是最蓬勃阳光的年纪,却天真无邪理直气壮地做着最阴毒损人的事情。

带着最最天真无知的恶意。

边上不知道是谁说了句:“得嘞,这种鸡毛蒜皮算什么东西,你们那位‘名角’呢?那位才是这群传统渣滓的头儿呢。”

除开那位已经晕倒了的先生,余下的人被压着跪在地上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低了头。

脖子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也是人们最坚韧的地方。

那个开腔的人自讨了没趣,觉得没脸,一脚踹在了其中一个小徒弟身上。

来声讨批斗他们的人浩浩荡荡,那些个师父为着搬乐器没来得及,几个孑然一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徒弟怎么可能跑不掉。

留下的,都是硬骨头。

唱戏很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吃过的苦头无数,如今这点架势,还比上挨师傅的打。

那个人咬了牙:“师傅教唱念做打,教手眼身法,咱们是下九流,可没教怎么下跪磕头。”

说完直接挣开了压着他的人,一头撞向戏院里头的柱子。

深红的血挨着朱红的柱子下来。

原先纷扰喧嚣的气氛凝滞了一瞬,余下的人也纷纷挣开,撞了柱子。

众人也是没想到这块骨头这么难啃,一时面面相觑。

要对这个红遍九州的戏院下手的时候,倒是一呼百应,人人气势高昂,如今心里却也不是滋味儿,说不清楚什么感觉。

……明明也不是,真就这么讨厌这个戏院。

京戏这东西,大俗也大雅,不说其它,就是如今来的这些学生工人,也是被秦央的风貌惊艳过的。

哪怕是路过戏院的时候,听着一句不甚分明的壁角曲调,也是听得心尖发痒。

只是如今,却也不知道是什么上了头。

只是谁也不愿拉下脸,只得冷哼,挑了帘子进了曾经巴望着的后台。

后台没有多奢华,甚至比起剧院的整体规模而言,甚至有点简朴得寒酸。

但无处不浸润着一种气韵,大概是成天浸泡在乐声里,就连着木头柜子都比其它处的要雅致。

穿过走廊,进了一扇又一扇的门,终于见着了。

梳妆镜子前,端坐着一个人。

点翠头面,广袖青衣,彩锦绣成的云肩流转着淡淡的光华。

黄花点额,对镜描眉,铜钱头妆发服服贴贴,一丝不苟。

人群浩浩荡荡,饰演秦央的秦却亦置若罔闻,仍然拿着笔不疾不徐地化着妆。

“放下笔。”

为首的人甚至连着重一点的话也说不出。

连着呵斥声都色厉内荏。

秦亦却没有丝毫变色。

待到抿完胭脂,方才分了半分注意力给边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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