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章 道法异同(3/3)
,也就是说造刘家的反那是应当应分的;如果是不合法,那么把刘邦置于何地?他可是秦朝的亭长,妥妥的乱臣贼子。>
汪中说的第二个典故,就是发生于雍正七年的“曾静投书案”。>
这事陈青松当然知道,雍正为了证明满清政权的合法性,还写了本《大义觉迷录》刊行天下。不过令他意外的是,汪中并没有讲什么文字狱和华夷之辨,而是将上一个典故里的“目的论”和“形式论”延伸了过来。>
汪中的说法是,曾静这个人既傻又不傻。>
说他傻,是因为此人迂腐好古,以为凭着“华夷之分”的说法就能打动岳钟琪;说他不傻,是因为他在《知新录》中一些想法没错。他的观点与辕固生之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从“形式论”来讨论皇权统治的合法性。>
话说从儒家的“道统”上来说,士人阶层历来都自认为是承绪道统的代表;所谓道义若在,民心必向,民心若向,天命必归。>
可问题是如果这个逻辑上讲,历朝历代的所有皇帝都不具有政治合法性,只有秉承道统的“士”才是受命于天。>
汪中告诉陈青松,当雍正搬出君臣大义来反驳,他就无异于肯定了黄生的“目的论”,而必须面对辕固生的“形式论”。也就是掉进了当初汉景帝的两难处境,怎么说都是错。>
陈青松至此恍然大悟,这事从头到尾,让无数后人争论的“华夷之辨”根本不是重点,以“目的论”和“形式论”为根本的政体合法性才是。乾隆恐怕在没继位的时候就已经看出了关键所在,所以他刚一继位立即下旨收回销毁《大义觉迷录》,并杀了曾静和张熙,让天下人闭嘴。>
换言之,只要北海镇搞君主制,政体合法性这事天下根本没人会提。>
古代的读书人之所以总拿上古三代说事,那是因为尧舜禹的帝位传续在形式和目的上都没有争议,让皇帝效法他们仨那是谁也挑不出毛病。换其他人你敢乱说试试?言伪而辩,行僻而坚,分分钟打成乱臣贼子。>
当然了,汪中趁机还向陈青松兜售了不少顾炎武的“众治”思想。陈青松对这方面的了解还真不多,泛泛一听,像什么扩大知识阶层的选拔、允许民众讨论国家政治的得失、将风俗与法律结合起来端正人心都很不错。>
不过当昨天晚上他和赵新谈及此事的时候,对方笑着摇了摇头。>
“老陈,顾炎武的书你没看过吧?”>
“没有。怎么了?”>
“他那个‘众治’可不是说老百姓能当家做主,实质上还是士大夫说了算。你想啊,读书识字的权力终归是掌握在这些人手里,而忙于生计的贫民被排除在外。他们这些人想要的,就是限制君主权力,调整过度不平等的君民关系、官民关系,为地主阶层争取更多的政治利益,为他们提供制度上保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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