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种祸(1/2)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余琰这会儿对这一句诗的感触甚深,他可以确定,自己刚才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要不是自己这个回答对上了这欺阴换阳老鬼的胃口,恐怕他头都已经被拧下来了……>
念头飞转,余琰突然发现身前已不见拂云叟的踪影,想来是这老鬼已经离开了,于是便看向一边的林郡守。>
见到余琰看过来,林泽文连忙说道:“大和尚勿怪,非是我林某人造作,而是大和尚如此佛韵修为,近乎至人,却要去做官,这……哎!实在是有因噎废食之嫌。不过,既然大和尚愿意如此,那么我自当照办!就是有一事,还需大和尚注意一下。”>
“郡守大人请说,贫僧洗耳恭听就是。”余琰立即一口答应,不过这会儿,他心里头不免有些惊疑不定,这位林郡守一直提到他有佛韵?>
难不成,这其实不是在说场面话,而是他真的有佛韵?>
那么,这佛韵究竟意味着什么?>
不知金身之法的余琰,这会儿是一头雾水,可偏偏他眼下又不好开口问,只能等下找个时机,问一问那只一边装死一边瑟瑟发抖,在自相矛盾中像个憨憨的猫了。>
“我可为大和尚保举,但却需要大和尚给我一个全新的身份,且不能与大和尚的俗家有关。另外,我还需要去大和尚的俗家所在之地打点一二。”林泽文笑着说出要求。>
“这是应该的。”余琰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林泽文这话说的委婉了些,实际上是在打听他的出身来历。不过这也在常理之中,就算有林泽文这位青崖郡郡守保举,也得是身份清白之人,才能被保举成功。>
而何为清白之人?>
祖孙三代以内,无人有登记在案的犯罪记录。>
这一点,余琰倒是自信不成问题。>
这倒不是说神秀和尚的俗家——奕家有多么安分守己,而是庸朝的一个不成文规矩。>
衙门不计寒门往过!>
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旦成为地主阶级,那么就算过去有什么登记在案的记录,也直接一笔勾销了。>
所以,寒门都是身份清白之人!>
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也可以说是阶层垄断。就好比那水浒中的“宋保义”,保义郎无权无势,更是武职,宋朝重文轻武,五十二阶官职中,保义郎位列五十,是倒数第三,可就算如此,宋江为了保义郎这一个称呼,前后不知道折腾了多久。>
说到这一点,这庸朝其实还挺像宋朝的,都是重文轻武,阶层固化,只不过没宋朝那么窝囊就是,也没有外敌。>
甚至余琰都没听说过,这庸朝一十三府以外,还有什么地域。>
余琰接着说道:“贫僧的俗家,是苏汤河县远樵山集镇的奕家,而贫僧原名叫做奕剑云,正是奕家长子。至于新身份,余琰二字即可。”>
林泽文闻言,连连点头:“崇琬琰于怀抱之内,吐琳琅于毛墨之端,以琰为名,甚好,届时你再以崇琬,亦或琳琅为字,上官见了,定会有所印象,可利于升迁。”>
这一确定,林泽文便直接改了对余琰的称呼,不再喊他大和尚,随后更是指点起了为官之道。>
林泽文能官至郡守,除了有一个大儒父亲外,和他本身精通官场之道也有很大关系,这浅谈几句,便让余琰对于庸朝的官场,心中有了一个大概。>
“多谢郡守大人指点。”>
余琰微笑着,将托盘摆到了林泽文身前的案上。>
“不敢当,不敢当,你我各取所需罢了。”>
林泽文喜不胜收,满脸都是笑容。>
就是那先前将这尸骨人参果摆到余琰身前案上的那一寒藤小厮,这会儿看着余琰和林郡守,是满脸幽怨,甚至眼中还有几分愠色。>
但且不说此时是在开韶华宴,就是余琰肩膀上那位“山人仙家”,便让这小厮不敢造次了。>
山人仙家,这有两种意思。>
一是对于地仙之属的敬称,只要是能一直变化人身,哪怕是讨封成就的“黄大仙”,都可以被称一声山人仙家。>
第二种,是地仙之属找到了一处契合自身的洞天福地。哪怕还未成功借来洞天福地之力,但只要是已经在那一处洞天福地附近定居,就可以被称之为山人仙家。>
而此前他家老爷招待时,曾笑着说道:“有山人仙家至,此当为喜事,于情于理,作为东道主,都该宴请一番。”>
随后,他家老爷尽管没有露面相见,但能被他家老爷称呼一声“山人仙家”,这一位地仙之属,毫无疑问是那第二种!>
而此类山人仙家,可以当作天仙来看待。>
看了一会儿余琰,这寒藤小厮便不情不愿地看向了那位林郡守,暗自哼了一声:“坏我好事,你还想夫妻同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仙萌宝葫
妃狂天下:天才炼药师
国之重器
传奇咒术师
绝密勘探
重生之科技洪流
文娱从吐槽大会开始
甜蜜试婚:容少,强势宠妻
万古第一剑陈峰秦如月
敛财王妃:腹黑儿子极品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