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到周五,我要陪着客户参观证交所、华尔街,和mg总部的大头儿会晤。周末的白天,我陪客户参观“9·11”事件中被炸掉的世贸大厦遗址,看凡·高的《starring night》,晚上陪客户去百老汇听《the hantom o the oera》。幸亏还有些活动他们不要我去,只肯让eter陪同,否则我怀疑自己连晚上回酒店写邮件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给宋翊写邮件,“去看了《the hantom o the oera》,本来因为是陪客户去,我心里很抗拒,可没想到戏剧一开场,就把我给震慑住了。当歌剧院里的幽灵牵着hristine的手穿行在桥上,大雾笼罩中,点点星光闪烁在水中,他的黑色衣飘荡在白色的迷雾中。在熟悉的乐声中,我不知道是歌者的歌声太有感染力,还是我早已经知道这是一场无望的绝恋,竟然泪流满面。他以为他牵着hr♀♀♀♀,£.↙.n⊥etistine,远离了纷扰红尘,就可以得到幸福,可没想到他倾尽全力地付出,在hristine眼中全成了难以承受的重担,让她只想逃离他。”
宋翊给我的回信简单至极,却让我在一清早飞旋着舞步去上班。
“don?t ry, baby time,i ill take you to ath hantom o the oera.remember,or hristine, it?s a hay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