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强盗比士人更可信??(1/2)
第八十八章强盗比士人更可信??>
老光棍为什么会喜欢照顾别人家的孩子呢?>
原因只有一个,他喜欢孩子,自己却没有孩子!>
他胸中的爱只好灌注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孩子身上。>
云昭很享受这种爱,只要是爱,云昭都会接纳,并且把这种美好的感情当做上苍的恩赐。>
可是,爱这种东西是相互的,不能自私的享受别人的爱意而不付出。>
所以,云昭以为,云福应该娶一个老婆。>
说起来,云福并不老,一个五十三岁的人在云昭以前的世界里绝对是需要一个老婆的。>
在大明世界里,云福这样的人只有孤独一生似乎才是一个正常的选择。>
按道理来说,云氏的大管家,还是那种随时可以抽自家少爷的那种位高权重的大管家,想要找老婆很容易,从老掉牙的秦婆婆到肥壮的厨娘其实都是愿意嫁给福伯的,这一点,云昭在跟母亲偷偷嚼舌头说闲话的时候早就知道了。>
一个人孤老真的很可怜,虽说有时候看起来很是潇洒,云昭却知道福伯的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
云猛指头上的金箍子明灿灿的看样子快有半斤重了。>
云蛟整日里早出晚归的不知道在哪里快活。>
云豹给家里的十几个姐妹一人送了一枝金簪子,模样跟母亲的那根簪子很像,一群人走出来的时候能晃瞎别人的眼睛。>
云虎的事情就没有干完的时候,云霄对于长安县的几个峪口有新的想法。>
云杨整日里骑着快马像是长在马背上一般,至于云卷则带着一些兄弟跟在徐先生身后游学走遍了蓝田县。>
钱少少发誓要给姐姐弄一个更大的金簪子,最近从云昭这里得到了不少赏赐。>
可惜,他早就赚够了买金簪子的钱,钱却被姐姐给收起来了,不让他买。>
并且放出话来说——她不用戴金簪子也是国色天香!>
春天真正到来的时候,云昭的身体长高了一寸,多少也算是有了一些脖子,不至于总被钱多多嘲笑他的身材就是小瓜摞大瓜!>
对于长相云昭是不苛求的,没有像猪八戒一样一头钻进一头猪的身体里,已经是上苍给脸了,再说,这具身体没什么不好,来到这里一年多了,这具身体能吃能睡,从没有着凉发烧这种事情发生。>
红薯压进肥沃的土壤里等着发芽长藤蔓,将来好移栽到大田里去。>
土豆切成块已经种到地里去了。>
玉米云昭最是看重,特意一畦双苗种进了云氏的天字号田地里去了。>
辣椒,西红柿这东西因为是在暖房里培育苗的,现如今已经长出来了很多苗,绿莹莹的招人喜爱。>
云氏的田地都被拿来种新庄稼了,至于别人……人家根本就不敢拿自家一年的生计冒险!>
只有云旗大着胆子跟着自己的本家种了一亩玉米,在他看来,只有这东西最像粮食。>
种植的当天,洪承畴来了。>
云昭细细看了这个人,没发现这人的印堂发黑,或者印堂发红这些怪现象,这就让云昭奇怪了,几个月里屠杀了将近两万人的屠夫,居然没有半点内疚之心,还活的底气充足,声如洪钟。>
“徐光启的种子全部都在这里了,收割的时候我会来,你要小心伺候这些新粮食,如果产量真的如徐光启所说,我们就能在关中大面积推广了。”>
云昭摊摊手道:“这次我拿我家的地冒险种植,一旦失败我的败家子之名恐怕会传遍大明,都督难道就没有一点补偿吗?”>
洪承畴爱怜的用手抚摸一下长出一寸新苗的辣椒跟西红柿,迷醉的道:“我真的希望这些秧苗能够救国于危难。”>
云昭摇头道:“你还是不要对这东西给予太高的期望,以我云氏在蓝田县的口碑,我把嘴皮都磨破了,真正愿意拿出一亩地来种新庄稼的人只有我的一个本家。>
大徐先生身居高位,在京城已然种植新庄稼有三年了,为何没有推广开来?>
你就不想想其中的道理?>
在大明,农夫们对浪费金银这种事可能还可以接受,对浪费土地这种事绝对不可容忍!>
你想让百姓们抛弃种植了几千年的麦子,糜子,谷子,让他们改种玉米,土豆跟红薯,跟杀他们一样啊。”>
洪承畴笑道:“你怎么就不怕呢?”>
云昭嘿嘿笑道:“我喜欢接受新事物,再说,家里还有一些存粮。”>
洪承畴直起身长叹一声道:“我知道,你云氏三个月前出了五千担粮食,不出两个半月就收到了八千担粮食。>
你云氏烧掉了价值十几万两银子的收不回来的借据,两个半月后收到的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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