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盗版的评神话(2/3)
用第一人称,是因为金庸的写作习惯比较古典。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基本是没有第一人称的。金庸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尽量把自己的激情往主角身上靠。慢慢读者就把他的第三人称当作第一人称了。可以说,金庸的成功,不是因为他使用了第三人称这个“先进武器”。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金庸把第三人称这个常规武器改造成了第一人称这个真正的先进武器,才抓住了更多的读者。
金庸用第三人称写主角的时候很少拖泥带水,往往很朦胧地交代了主角的心态。这样做下来,尽管没有了某大虾所津津乐道的清楚明白。但这样正好能够让读者切入主角,顺利进入金庸设计的这个游戏,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玩家。
至于黄易,我看的比较少,从有限看过的几部《大唐》《寻秦》《破碎》看来,跟金庸有异曲同工之妙。以《寻秦》为例,应该是最早写穿越写的最成功的。如果我们把他的穿越当成游戏来看,也可以当作游戏小说来看。这其中,作者对项少龙强烈的感情投注,以及小说中以人物的恩怨情仇作为主线,矛盾冲突弦绷得很紧的写作方式,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把项少龙换成“我”了。黄易在这里不是不想使用第一人称,而是香港的读者习惯了金庸式的第三人称的写法,口味已经那样了,换了就没意思。但现在的香港读者恐怕也变了很多。让黄易再来写一次《寻秦》,难保他就不会用第一人称。
另外,《大唐》、《破碎》等,如果加上游戏的外壳,使用第一人称来写,相信直接换掉人称之后,读者同样会感到淋漓尽致,甚至感觉更好。
还有一个问题,黄易跟金庸一样,取材于古代,为了古典,还是使用第三人称更加好一些。
我以为,第一人称的小说,往往较第三人称更能坚持下来。因为作者投注感情之后,认为那是写的“我的书”,所以倍感珍惜。而第三人称写下去,很容易让作者变得更加功利。激情一去,作为以激情为支撑的连载小说,维持起来就不容易了。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搜神记》,典型的第三人称,说是有下文,结果后来没有下文了。因为是用第三人称写的。如果把拓跋野换成“我”,相信狐狸不会那么懒散的。
说回盗版。根据盗版自己的说法,他写作的原动力来自于某次奇遇,碰到了某种类型的女人,发现人们罪恶的目光已经将这类女人在人类文明中集体上从精神中枪毙了。所以盗版感到不忿,要为这类女人投入感情来写小说。
盗版的这个独特的原动力造就了他今日的成功。无论写什么小说,形式只是载体,原动力才是根本。有了原动力,没有形式可以造就形式,没有故事可以造就故事。所谓“生活”,那都是扯淡,每个二十多岁的人都有了生活经验了。很多成功的网络作者都是写的狭小空间的故事。故事就是故事,不是历史,不需要形形**,只需要真真切切。尤其是穿越、游戏这类的小说,范围越是小,越是能够绽放光芒。
于是在我们面前,就呈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工作室。其实这样的工作室的前身,也就是某个行业的某个经济单位,在我们的世界里实在太典型了。由南到北,从东往西,到处都是男人的欢场和女人的刑场。
人类啊,你们的目光太高傲了!你们总是用自己的灵魂来杀死那些冒犯你们的灵魂,最终你们杀死的是你们自己的灵魂。
这个世界上只要存在杀人,尤其是普遍的杀人,就是不对的。而几乎全人类都为这种杀人叫好的时候,这就是变态。跟我们的目光相比,那些跟某类女人有生意往来的人是更有人味的。毕竟在某个时刻,他们还能记起人中的某一部分还是有价值的。而我们的目光,却将她们完全埋葬。我们无顾她们的血泪史,无顾她们的绝望。正如迟早有一天,也会有人无顾我们的血泪史,无顾我们的绝望一样。也许那些残忍地将某类女人践踏在自己灵魂的脚下的人,正是被人弄到绝望的人。只适合于做一个小丑。
盗版在他的小说中写的比较温和。他没有我这么多谴责。但他能够表达的含义,显然比我在这里写的这些东西要多。这种执拗的原动力撑起了他的良知,撑起了满怀希望和阳光的纯洁的心灵。他没有象人类通常做的那样对于给他人泼脏水乐此不疲。他要在他的小说里溶解自己的良知。
盗版笔下的女主人公群都是被鄙视的,或者离经叛道的。那些被鄙视的女人在其中之一的带领下终于集体做出了消极的战斗姿态,并付出了行动。在这里,盗版又是跟中国古典文学中源远流长的从良文学一脉相承的。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其实已经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从良之后,命运如何呢?玉堂春和杜十娘,谁碰到谁的命运,那都是命运。但时光已经是现代,主人公的精神世界里多出了新的元素,她们虽然普遍被践踏,但她们的姿态是昂扬的,她们用坚挺的胸部挑战世人,用鄙视的目光回敬鄙视。在沉痛的回首中,她们看见了未来。
有此一笔,盗版的小说已经脱离了网络小说的普遍域限,正如金庸古龙琼瑶等辈义无反顾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终于将文学殿堂劈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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