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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A—迷失者,里克(1/2)

我是来报仇的,给哥哥报仇的!

第一天,踏入这座暗沉而肃穆的城市的第一天,我再确定了一次自己的誓言——“我是来报仇的!”

这个誓言,我已发了数次,不知道为什么,始终就是这么的犹犹豫豫!

我一遍一遍地对自己强调着,强调着哥哥的好,强调着哥哥的死,强调着哥哥的冤屈,强调着哥哥的莫须有罪名——“死不瞑目,哥哥他死不瞑目!”

终于,在这一次次誓言下,我终于是离家出走了,从故乡因·莱登城来到了这座城市,改了姓氏,改了身份,投入到仇人的麾下,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骑士。[书库][].[4][].[]

这一天,我21岁,离哥哥去世快一年了!

菲克斯城,有着一种骄傲,真正的骄傲!

站在城门口,那硕大的城洞,敞开着,没有守卫、没有哨所,进城的人大步流星,出城的人肆无忌惮,进进出出,就如同穿过自家的大门一样。

这就是军城、帝国东都的骄傲,源于那占了城市四分之一的军队驻营的这份骄傲,

正是这份骄傲,让参军变得容易——一个没有任何身份和背景的人,一个改名换姓的人,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我,也很容易地在军管所报了名,进入了新兵考核。

不过,也是这份骄傲,让参军变得很难——考核很难,大半人都被刷掉了,毕竟人多,精挑细选成了必然。

只是,出身贵族,骑士的训练正统而有效,考核在我而言只是过个场,从此刻起,我成了菲克斯城骑兵军团中的一员。

一路循规蹈矩,四年,我升了队长,再升了巡逻队长,也有了橄榄骑士的徽记。

这一路来,也是四年,不长不短,过得很艰难。

家里,没有任何消息,作为家族里的唯一的继承人,我对此欣喜之余,总有些落寞。

人情冷暖,在哪都是一样的,往日的贵族公子,而今只是一个平凡的士兵,即便有着骑士的优秀气质与超凡实力,却依旧只是一个平凡的士兵。

平凡,意味着,上面有官,下面有患!

也对,我只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在这陌生的城市,没有身份、没有背景,上头压着,下头挤着,整得你出不了头,还时不时地掉下来。

军人的荣耀,在这个军城里,已经有些变味了——这四年里,我懂得了这个。

懂得了这个,一切都过得很累了,很累很累,上下交错,也就勉强混个温饱。

而原先的誓言,已成了笑话,连正主都没见过,还谈什么报仇。

暗暗叹息间,我也是无奈了,继续着旧日的流程,一日复一日,艰难地攀升,知道有一天,可以摸到那人的背后。

就这么着,我混到了第五年,或许是上天怜惜,事情有些不一样了。

这一天,我在军营门口当值,做着日常的巡逻工作,正巧碰到了一个孩,不大,就五岁,有些呆呆的,还有些怯弱。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点,却是到了军营重地,一个人站在了辕门处,扯着有些稚嫩的嗓子,冲着我讷讷的问道:“叔叔,我……我是来学骑马的!哪里可以?”

我笑了,笑着孩子天真,这军营,哪是他这孩子能进去的?更别学马了,身子骨那么,一上马背八成就被颠散架了。

“孩子,叫什么名字啊?”我身子一斜,就是下了马,蹲在孩子面前,摸了摸其脑袋,问道。

本来,我是该把他赶走的,只是,人世里打滚了这么多年,着实累了,看着天真的孩子,不知不觉地就很亲近。

“骑士叔叔,我叫埃弗雷特·阿伯克龙比!”那孩子羡慕地看了看大马,就是奶声奶气地出了自己的名字,还嚷嚷道,“我爸的,让我自己来军营学马!他还半月内学不会就要打我!”话到最后,已带着一丝哭腔。

我的心骤停了一下,兴奋地都高兴不起来了,只是缓缓地站起,抱着孩就是上了马,呵呵笑道:“……跟我来,我教你!”

埃雷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也很努力,不到三天就能坐在了马上,虽只是匹温顺的马驹,虽这三天里这孩子摔了很多次。

看着他,我真的很开心,或许是因为他聪明,但这不是主要的,只是,他姓阿伯克龙比!

这孩子,是我的希望!

埃雷学会了骑马驹,很快也学会了骑大马,准确来,只是赖在大马的背上,保证不跌下来。

这之间,埃雷的名声也传了出去,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军职晋升,成了巡逻部的中级军官,持少校军衔。

这其中的关系,好微妙,微妙得我只能赞叹:我的上司成了我的下属,我的长官成了上司;上司对我谄媚奉承,长官对我慈颜善目——一切都变了!

埃雷,这孩子,我看着越来越喜欢了!

他那样子,让我想起了以前一些美好的日子……

骑马之后,埃雷又被要求力量训练,是半个月之内拉开十五磅的轻型手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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