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七)(1/2)
(十七)>
而哥哥对此并无异议,显然早已习惯。>
武松暗自审度,心中已有思量。>
潘金莲亲切而又不失矜持的摇摇头,然后招呼武松用饭。>
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吃货,笙歌已经开始动筷。>
你们尽管寒暄叙旧情,本仙女先吃为敬。>
笙歌好鱼,因此第一筷子品尝的就是鲜嫩香气四溢的鱼肉。>
果真不错……>
没想到潘金莲长的貌美如花还有这样的厨艺,真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
这样的人其实应该是女神才对吧。>
为什么潘金莲却偏偏被冠以浪荡之名。>
唉,真是越来越觉得武大郎配不上潘金莲了,怎么办……>
鱼肉的鲜美也不能抵消笙歌心头的郁闷。>
哼,大丑比,就知道吃。>
笙歌化悲愤为食欲,开始了自己风卷云残的动作。>
武松傻眼,他哥哥现在都这么能吃了吗?>
而潘金莲更多的是觉得丢脸,怎么就像是个饿死鬼投胎似的,就好像她平时克扣他吃食似的。>
(>﹏<)>
嫌弃,嫌弃,真是越来越嫌弃……>
“你们也吃,别只顾着看我。”>
虽说本小仙女长的貌美如花,倾国倾城,闪瞎了你们的钛合金狗眼。>
“哥哥胃口真好。”>
武松讪讪的说道。>
如果武大郎不是他哥哥,他一定对怼一句吃到哪里去了。>
潘金莲则是低下头翻了个白眼,呵,谁看你了。>
大丑比……>
潘金莲此时对武大郎的情绪越来越复杂,有嫌弃有讨厌,却又在这份嫌弃中夹杂了一些探究和好奇。>
武大郎的变化,让潘金莲忍不住的想要搞清楚一些事情。>
“一想到不用卖炊饼了,我就高兴的能再吃三大碗。”>
炊饼那是什么,有肉好吃吗?>
哼,本小仙女爱吃米……>
潘金莲:这个智障。>
“哥哥欲不卖炊饼,打算从事何种营生呢。”>
哥哥不似他这般好斗,自是不能凭着武力在县衙谋一份差事的。>
哥哥做炊饼手艺不错,在整个清河县都是首屈一指的。>
“科举啊。”>
笙歌努努嘴,很是诚恳的说道。>
“你们难道没有看到本小仙女置办的书吗?”>
“买书不读难道是用来烧火的?”>
笙歌反问道。>
怪不得身高挺拔胸肌发达,原来脑子有些不够用,这么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简直就是个智障……>
被鄙夷的人又在鄙夷着别人,这简直就是个跳不出去的怪圈。>
“科举?”>
武松真真是有些觉得自家哥哥事被地痞流氓们欺负的狠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这样惊世骇俗的想法。>
科举,那是咱们一个卖炊饼该想的吗?>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得名师教导,都不一定能够通过科举入仕。>
大哥难道就想凭着这一时的心血来潮击倒千万人,走过独木桥,然后踏上金銮殿接受册封吗?>
别梦了……>
与大哥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原谅他真没看出大哥是那块儿料。>
“没事儿,不用这么惊讶。”>
“不就是科举嘛,小菜一碟儿。”>
笙歌慢慢品了一口酒……>
唔,不好喝,竟然还有些划嗓子。总有刁民想害朕。>
毒酒,毒酒,这是毒酒,救朕啊……>
笙歌已经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个小剧场,直到把她自己逗笑。>
可不就是小菜一碟儿吗,人们常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了。>
再怎么说,她都是考过举人的。>
武大郎的脑子再磕碜,难不成还能磕碜过六十岁的胡屠夫。>
一对比,瞬间觉得自己棒棒的。>
嗯,还是奖励自己再啃一个烤猪蹄吧。>
很多人都不喜猪蹄,一是因为不雅,二是因为油腻。>
但是对于笙歌这个无肉不欢的人,烤得脆脆香香的猪蹄撒上调料之后油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不雅……>
本小仙女都已经是个大丑比了,再不雅,能比现在还丑吗?>
这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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