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四十二章 因为我在乎(2/2)

,“怎么不见云剑兄?这儿辎重队都过来了。”

一般来说,军队在京都这儿,不管是出还是进,统帅总在最前面,旁边紧紧围绕着亲兵队伍,都是人高马大的小伙子!甭说打了,光看着就美滋滋的,瞧他们高高儿挑着军旗、锃锃亮挎着军号、甸甸沉扛着军鼓,跟唱戏的角儿亮相似的,挑帘子就能给个碰头彩!往后,是最精锐的部队,有些是骑师、有些是步兵,因队而异,总之战斗力最强的那个部队,紧随其后,那股子杀气是浸到骨头里的,人一见就能佩服:哎哟,真是雄师!

再往后么,主力部队。就像作文章,凤头猪肚豹尾。其实头和肚之间还有个颈。主帅凤头,战斗力最强那个是狼颈,主力部队是猪肚。现实中的肚子里都得藏一副大汤,于是辎重啊伤病员啊什么的就藏这儿了。这还是藏得了的。实在外头打战回来,伤病太重太丢人、怎么收拾都看着碍眼的,就直接留外头,不带回来了。这些都过去,后头再跟两队精灵些的,前头有什么遗漏的,他们帮着拣拣,旁边围观群众还恋着没散的,他们开几句玩笑、唱几句军歌,宣扬宣扬军队替本朝立下的威仪,这军队过得就算漂亮了!百姓高兴、官员高兴、皇上更高兴、下次还请你进出京都、把你作为重点部队培养、给你多批补给银子,将军士兵也都高兴了。

云剑这儿……好吧,队伍是整编得挺精神……应该是挺精神吧,七王爷也不太懂兵法,就是这么一感觉……重要的是云剑兄哪儿呢?队伍都快走到尾巴了,怎么找不见他?

“武器什么的都在辎重队里收着是吧?”云华眯着眼睛分辨,“他们自己拿的不多。”跟血洗京都帝王检阅那一夜是天壤之别!衣服什么也就算了,云华也理解在皇帝前面肯定要好看点,平常不能都对比着来,可是武器总得跟上吧,行军这些人背的武器也实在是少,莫非是都在辎重队里驮着?不会像衣服一样放旧了、中看不中用?

“应该吧。”七王爷不关心武器。

“他们步子也不整齐。”云华担忧道。比检阅那夜差得太远了!会不会京都无赖们根本不堪军旅?

“太整齐的是表演给人看的,不实用!真要走起来,要赶速度,还真没法太整齐,只要没人乱说乱笑、没有太多掉队的,就是好队伍了!”七王爷得意的卖弄他在栋勋将军那儿学的常识,并且欢呼起来:“哎,云剑兄!”

在队尾,穿得并没有多神气、旁边也没有紧紧围绕着多显眼的亲卫,若非他那匹枣骝骏马,七王爷居高临下几乎认不出他来。

“我送的宝铠他没穿!”七王爷顿时眼泪汪汪。

“王爷,宝铠是厮杀用的,平常穿着太重。”侍女笑着宽解,“康平将军一定赶路要紧,先将宝铠收着,与北胡对阵时再披戴。”

“我送的好行袍他也没穿。”七王爷更哀怨了。

“肯定是怕路尘漫袍,军中又没个好洗涤的所在。”侍女道,“是珍惜王爷的意思。”

“那我送的人他用了吗?”七王爷睁大眼睛看。云剑低调,不用亲兵团拱卫,那身边也总有几个人吧?会不会只把他送的人留在身边?嘿,这才叫亲香,比用什么衣袍都好!

“王爷您送的什么人?”云华诧道。

几个能打的,以便保护云剑。几个伶俐小厮,以便能从生活的各方面及时关心照顾云剑。七王爷是想得很周到的!

而且慷慨。

把他新得的妙人儿,龙婴小子,也送给云剑了。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霸总你的猫又丢了 顾先生,我们离婚吧! 重生之乡村养猪 荣谋 都市魔医 中宫 田悦 铠甲少年 终极凶器 再见,我的总裁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