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认亲(1/3)
仁亲王竟然不肯过来提亲,萧逸感到自己被深深的凌辱了,以他的能力和爵位,也不是高攀不起这位皇叔,仁亲王竟然如此做派,萧逸一肚子气没处发泄。
现在,到底给不给仁亲王写信,告诉他找到了儿子呢?萧逸很不想写,让自己难过的人,他为何要巴结谄谀,往给他报信呢?
可是若是消息泄漏,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怎么办?
钱隽这段时间也仔细想过了,他既然不想回京城,最好的措施,就是不承认自己是谁,也就是说,保持自己是金剑,这样,他只要咬逝世口不承认,就不会拖累萧逸一家,也能和文瑾在这风景如画的蛮荒之地,过安静安适的日子。
钱隽见萧逸没有提文瑾,他也暂时没求亲,不能自圆其说,他要么得回往持续和父亲继母奋斗,要么,就得委屈文瑾,随着他名不正言不顺。
这天,他很心烦意乱地骑马往东,不知跑了多少路,来到一片灾民安置的处所。村头插着一块劈了一半的木头,上面写了个“王金镇”,这大概是他们在本来住地的地名。
***水多,地上湿润,灾民们砍了木头竹子,搭建的都是阁楼,钱隽茫然地看着几个男人穿着褴褛的衣衫,正在给房顶加茅草,一个快五十岁的妇女低头择菜,似乎给这些男人做饭的。
有个妇人从村里走过来,举止举动,似乎不像个村妇,钱隽也说不清为何,大概是感到她很干净,走路姿势有股子大家女人的气韵吧。
那妇女拐弯,一抬头看到了钱隽,震惊得瞪大眼睛,张开嘴发出一声怪音。
钱隽本想离开,但看到那妇女忽然大哭着向她跑过来,又怀疑地站在那里。
“健康?你是我的健康吗?呜呜,你来找娘了?没想到你也随着搬来了——”她的哭声,引起那边几个男人的注意,他们往钱隽这边看了又看,终于有个男人跑过来,拉着那女人:“他不是咱康康,你认错了,咱康康不会骑马的。”
“不会可以学的,他就是康康,你看见他额头那块疤了吗?就是康康的,不然怎么能有一样的疤——”女人一边哇哇地辩护,一边往钱隽这边扑:“康康,健康,你怎么不认娘了呢?”
钱隽的头脑忽然灵光一现,老天既然让他失往记忆,是不是就是给自己一个选择家庭的机会?他翻身下马,迟疑地向那妇女走过往:“我和你儿子很像吗?”
“呜呜,你就是我儿子,对不对?”
那个男人迟疑地看着钱隽:“你到底是不是康康?你被掳走时,也十二岁了,不会不认识我们的。”
钱隽低下头:“我两年前被撞了头,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真的认为我是你们的儿子吗?”
男人一听这话,更加认真地在钱隽脸上身上仔细视察,他儿子已经丧失七年,只有额角有个伤疤作为记号,他能说出的,就是儿子很白,当年是个很俏丽的小男孩。
两个男人还在迟疑,那女人却已经跑上来,抱着钱隽哭起来:“健康,你不认识爹爹和娘,我们可不会不认识你了,你头上这个疤,还是当年偷吃桃子,从树上摔下来时磕的,当时流了好多血,把娘吓坏了,扑了两把香灰才堵住,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疤,你现在长大了,它更明显了,都怪娘,不该用香灰,不然色彩不会这么深——”
这是一个思念儿子,都有些癔症了的母亲,她念念叨叨的话,让钱隽十分激动,他想起了自己的娘,固然身子孱弱,但依然风华尽代的沈家大小姐,她那布满柔情和拳拳爱意的眼神,钱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娘——”
“康康,健康,你果然是我的儿——”
男人还有些发愣,女人是感性的,情绪上来,不可理喻,男人多数的时候,却是理智的,他找儿子,几乎找疯了,直觉,这个孩子比自己的儿子还要俊,还要精彩,因而还有些不敢信任眼前的事实。
“父亲——”钱隽对那男人叫出了声。
几个修屋子的男人都跑过来:“金三叔,这是你儿子?你找到儿子了?”
还有个老头拉着钱隽看了又看:“额头这个疤倒是对的,就是样子容貌比以前长大了,比以前俊了。”
男人一边扯着钱隽的手,一边问老头:“像不像?五叔,康康小时候最爱跟你调皮,你感到像不像?”
“像,很像,就是没有那股子淘劲儿。”
“长大了当然就不淘了,金五叔你也是欢乐的糊涂了吧?孩子自己找上门了,你还不赶紧相认。”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和鼓动下,金关山和叔叔金武威认下了钱隽。
他们金家,曾经是淮州一个大户,家里的宅子修得高大硬朗,经历了五六次的洪水都安然无恙,可是今年的洪水特别大,时间也特别长,金家坚固的大院,也被冲倒冲垮,他们不得不追随灾民,来到这里,金家昔日的家奴,只有择菜的那个妇女和建房的这几个了,其余也都走散,不知所踪。
金关山没想到会找到“儿子”,他感到这是老天对他的报偿,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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