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回生节来到,大街小巷里都是欢闹,小丑们会穿着缤纷的服装抖动手上的道具,为了庆祝耶稣的重生与丰富的生命,人们会把鸡蛋染色送给亲友,温和的季风将烤羊肉的香味吹进千家万户。
路易斯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基督徒,但这不妨碍他爱好这个迷人的节日。
他手上托着红酒,香、艳的色泽泛起绵长的涟漪。
简略冷暄过后,路易斯让苏清嘉把手伸出来让他打量,苏清嘉还小,堪堪过了十岁诞辰,她的手指十分柔软,像是书里说的葱根,细细长长的,水晶灯的照射下,似乎可以看清里面流淌着鲜血的青色血管。
“很俏丽的手。”路易斯道,“长度很棒,但力度不够。”
钢琴被称为乐器之王,固然敲击每一个琴键并不需要多大的气力,但若是演奏一曲华章,钢琴家需要调动起全身每一处肌肉,将气力积蓄在手段上,他的每一次触碰,每一次重击都需要精准的控zhi,这样才干够弹好。
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被称为是世界上最难弹奏的钢琴曲,弹奏它成为了很多大家对自己的一个寻衅。但为什么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其一,在于他们无法再现曲中想要表达的钢铁般的意志,这假如没有丰富的经历,没有充分的情绪,没有超人的经历根本无法领会其中的真意。
其二,就在于他们没有如此壮大的气力和充分的体li。
是的,没有充分的体li和气力让他们驾驭这首曲子。在这方面,男人要比女人更强。
所以世界上最著名的那批钢琴家永远是男人,就是这个原因。
苏清嘉的手确实很俏丽,跨度也够,但路易斯也看到了,苏清盛会被体li所制约。
路易斯将苏清嘉的手放回,一个六十岁的老人的手很滑润,几乎没有皱纹,更不要提老年斑了,刚刚握着她的时候,她感受到他手上的潜在的宏大气力。
“贝拉,为我弹一首曲子吧,弹你最想弹的。”路易斯把他们带到琴房。
在父母勉励的眼神下,她在钢琴前坐好,抬起手段试了一遍音,斯坦威的醇厚圆润又清脆的声音在这个覆信良好的房间叮当作响。
她朝路易斯微笑,高昂的脖子线条精巧。
轻灵飘逸的琴声渐渐响起,一个音符跳跃地牵出另一个,开端几遍的小节重奏,再迅速地叠起小□□。
她的手指在黑白键上跳跃,速度非常快,素白柔软的手指像是翩飞的蝴蝶的翅膀,搏击着飓风。
这首乐曲是《钟》,旁边围观的三人十分讶异,任谁也想不到,苏清盛会拿这首世界级难度的曲目来展现她的禀赋。
李斯特改编的《钟》固然不长,打扮它是钢琴曲里对音乐表xiàn和懂得能力以及技巧请求很高的曲目,被誉为是世界上最难弹的钢琴曲之一,固然排名不是很靠前,但也足以阐明其艰巨程du。
路易斯刚刚仔细视察过苏清嘉的手,在同龄女孩中,她的手不大,但手指很长,不过由于年纪限制,也还没有达到轻松跨八度的手掌尺寸,况且在聊天的时候,他也懂得到,这个女孩学钢琴也才六年,正式学习也才不过短短两年而已,路易斯很担心。
但苏清嘉指尖流淌出的乐声告su他们,担心是过剩的,她把音节控制得很好,钢琴就像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在她手下有规律地发出声响。
快五分钟的曲子很快到了尽头,激昂强烈的□□留下盘桓的尾音,苏清嘉把手收回,然后站起来向三人做了个谢幕礼。
她没有穿裙子,但不妨碍她把这动作做得万分优雅,纯白的毛呢大衣轻轻拂动,路易斯仿佛看见了一位年幼的女王。
没人要她这么做,但苏清嘉还是非常自然地谢幕,她把这个小小的琴房当作了自己的舞台,路易斯和她的父母就是她的观众。
“啪啪啪。”路易斯沧桑英俊的脸上扬起笑意,由他带头,三人鼓起掌来。
苏清嘉再次谢幕。
“太美好了,简直太美好了!”路易斯对她说,“你的禀赋让我惊奇。假如蒙上我的眼睛,我会认为是一位成熟的乐手坐在我眼前弹奏。”
“愿您观赏兴奋,先生。”苏清嘉走过来。
路易斯拍了拍太阳穴,朝苏靖康他们道:“啊,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成为这位小女王的钢琴老师?”
明灵先是被女儿毫无征兆得弹奏《钟》敲晕了头,醒来之后又听到这个宏大的好消息,天啊噜,她简直要昏过往了。
上帝,阿门,佛祖,谁来告su我一下这都是真的!!!
还是苏靖康比较冷静,他看了看女儿,答复道:
“先生,这还得看贝拉的意思,我们无条件同意她的观点。”
路易斯灰色的眼睛里流露出睿智的光芒,他点点头,道:
“那么,小女王,你愿意做我的学生吗?我会教给你更丰富的钢琴知识,信任我。”
苏清嘉微笑,甜蜜地一塌糊涂,一点也没有刚刚弹奏时的侵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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