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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互相利用(2/2)

时候还是把尾巴夹紧一点的好:

“既然如此,陆仁从命便是……唉,回想我年幼之时为求糊口在蔡中郎府中为役,蔡中郎见我年幼力弱也是多有照顾,至少从来就没有让我受过饥冷之苦,此恩不能不报。现在蔡中郎身故,昔日编写的曲乐又多有遗失,我曾受蔡中郎衣食之恩,是应当把当初从蔡中郎那里偷学来的一些音律流传于世。”

这几句话一,糜竺顿时大喜,毕竟他要的就是这个。

但是陆仁可没笨到别人给利益就拿的地步,自己的后路还是要留足的,因此向糜竺不紧不慢的道:“只是陆仁有几个约定,还看糜别驾能够应允。”

“但无妨!”糜竺可是财大气粗的主,还怕你提条件?

陆仁低下头很仔细的思索了一会儿,自认为打算得没什么问题了之后才道:“第一,我虽艺出于蔡中郎,但尽不敢以蔡中郎弟子而自居。当有人向糜别驾问及于我时,糜别驾当以实相告。”

不能顶上蔡邕弟子这个身份的事是第一原则,必须坚守,否则多半就是在找逝世。毕竟现时点的糜竺和陈氏之间斗得挺凶的,要是陈氏那边拿“蔡邕弟子”的这个身份来作章,陆仁可自问完整没有顶得住的可能。而保持自己当初只是个杂役,别人应当就没什么下手的处所,这年头哪个世家大族的手下没个成百上千的家奴杂役的?你能上哪查往?

反过来,你真要是对一个杂役盘问不断,别人都会你这是在有意的为难,糜竺只要不是笨蛋也会借此回击。而这个用陆仁自己的话来,就是以退为进的一策,反正我从来就没有过我是蔡邕的弟子,你能把我怎么样?

再看糜竺。糜竺也是聪慧人,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是不能太过强求的,所以马上就向陆仁点头应允道:“这个自然!陆先生是诚实之人,糜竺又岂能坏了陆先生的节义。”

陆仁点点头,持续的以退为进:“传教蔡中郎所遗曲乐于人是陆仁应做之事,但尽不敢以此邀功。糜别驾以上宾之礼待我,陆仁尽不敢当。传教曲乐之时,糜别驾只消给我一个安静的居住之所,逐日所需的粗茶淡饭也就足矣。其他的,陆仁愧不敢受。”

这个时候的清高状是无论如何都得装一装的,你要是感到对方有求于自己就狮子大开口,成果只能是把事情搞砸。但你越是装清高,对方会送上的东西搞不好反而会越多越好。而这对糜竺来根本就不是事,相反的糜竺还怕别人他怠慢宾客。不过现在可不是争辩这种问题的时候,对糜竺来,当务之急是先把陆仁弄到自己那里往才是正理,不然被陈氏抢走了陆仁的话,糜竺可就只有哭的份了,所以糜竺是赶紧的点头应允。

除了这两条之外,陆仁也就没什么可请求的了。但再仔细的想了想之后,陆仁还是向糜竺提出了第三个条件:“最后一条,我只是将蔡中郎所遗音律交托于糜别驾,断然不敢以此为进身谋利之计。蔡中郎留在我这里的音律,多未几,少也不少,当我把这些音律教授给乐者,且乐者皆以精熟之后,我自当离往。而在我离往之时,还看糜别驾莫要强留。”

陆仁这是心里有数,糜竺那里只不过是一个暂时的避难所,千万不可以当成能安身立命的处所。而且呆的时间真要是久了,天晓得会引发出什么样的变故,比如陈氏那头在找自己的漏洞,自己又能抵挡得住?毕竟自己与糜竺之间只能算是一种互相利用的关系,那自己到差未几的时候就闪人才是硬道理。

相比之下,陆仁到是感到荀立那个家伙要更可爱一些,自己手上不也有荀立在临别时给的那枚玉饰吗?差未几的时候往荀立那里谋个吏的差事也才更可靠一些,至少至少,在曹操拥立献帝之后,荀彧镇守的许昌一带还是比较安定的,是个可以长期呆着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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