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余欢是我兄弟(1/3)
多伦多全明星是为了纪念多伦多猛龙建队20周年,所以这才将全明星赛第一次搬到了美国以外的城市举行了。>
多伦多有很多的华人,这些华人非常的热情,余欢的到来,让多伦多的华人,开始踊跃的参与到这次全明星赛当中。>
要知道华人,乃至所有的亚裔,其实都不太喜欢体育的,特别是华人。华人和犹太人是最重视教育少数民族,而且华裔还是全美学历最高的少数民族。>
但是余欢,开始让华人参与到体育运动当中,让他们开始喜欢体育。根据统计,这两三年的青少年篮球训练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华人参加了。>
这对美国政府来说是个好现象,对华裔这个族群来说也是个好现象,因为这相当于融入。>
美国的种族问题一直严重,因为大家居住的社区是相对独立的,所以没什么种族融合。>
新加坡也有很多华人,但是他们为了跟东南亚的那些民族融合,他们的官方语言不是中文,每一栋房子被盖起来,每个民族的购买是有指标的。不允许全部华人居住,要给其他民族一定的指标。>
这是强制的民族融合,这个底层逻辑才是新加坡腾飞的关键。>
美国的立国之本是“自由”,其实他们崇尚的是“自由、平等”,但是“自由”在先。每当“自由”与“平等”冲突的时候,“自由”都占优的。>
全民医保,“自由”和“平等”冲突,“自由”就赢了。奥总政府无论怎么推广,也没把这个事做成。>
禁枪,“自由”和“平等”冲突,没有哪个总统敢提这个。就连牵扯进枪击案的里根总统,也说“是枪杀人,不是人杀人”,根本不禁枪。>
所以他们不能强制人民住在哪个社区,一个社区要住多少不同民族的人。>
体育运动是各民族融合的关键,现在大学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出现黑人了,这就是绝好的现象。>
然后开始有更多的华裔加入青少年篮球训练营,这也是绝好的现象。>
这些是余欢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余欢的社会影响力很大,余欢的社会影响力还会越来越大。>
余欢在多伦多的寒风里,跟当地的华人球迷互动,他去了很多的华人社区,他教那些孩子们打篮球,送给他们一些装备。>
每次全明星周末总是少不了慈善,而这次余欢的个人参与的项目,是这届全明星赛的半壁江山。>
这届全明星赛的最大主题自然是猛龙队建队20周年,其次就是余欢跟当地华人的互动了。>
余欢的能量大不大,自然不言而喻。>
这次余欢的主要工作也是在场下,而不是在场上。>
余欢今年只参加了全明星正赛,他没有参加单项赛。按照余欢的说法,他参加一次就拿一次冠军,别人只能争夺第二,他也个别人留点机会。>
这个事是事实,还没法反驳。>
所以余欢干脆也不参加单项赛了,他就参加全明星正赛。>
扎克-拉文还是参加扣篮大赛,去年他就是冠军,今年他来卫冕了。至于新秀赛,他是必然要参加的。余欢终于也能坐在大佬位上,看别人表演了。>
科比-布莱恩特西装笔挺坐在余欢身边,他对余欢道:“你的江湖地位提升太快了。”>
余欢道:“我实力强啊!”>
科比-布莱恩特道:“你要这么说,那也没什么问题。只是你这样……真的很让人羡慕啊!”>
余欢的起步阶段,别说迈克尔-乔丹羡慕了,科比-布莱恩特也羡慕。>
科比-布莱恩特起步就有沙克-奥尼尔,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融洽。>
而且科比-布莱恩特的性格,也属于那种不会拐弯的。当年沙克-奥尼尔让他去买甜甜圈,说话的时候有点难听,科比-布莱恩特上去就要揍沙克-奥尼尔。>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朝着沙克-奥尼尔冲去。>
那可不是大卫冲向巨人歌利亚,科比-布莱恩特可能被沙克-奥尼尔一拳打死。>
科比-布莱恩特勇气可嘉,但他不会拐弯。如果是余欢,他可能先去买了,以后再找回场子。>
“组合”的前几年,科比-布莱恩特的性格,其实就已经成为他们前进的阻碍了。>
科比-布莱恩特虽然跟沙克-奥尼尔一起拿下了三连冠,但其实他们理应拿下更多的冠军的。>
余欢的性格就很好,他的目标一直很明确,就是赢球。他能牺牲,而科比-布莱恩特不会。>
余欢摇摇头,他没法接科比-布莱恩特这句话。他心里想的是,如果科比-布莱恩特在自己单独带队两年后,穿越会1996年,然后将一切重来一遍,“组合”六个冠军应该不是梦。>
但是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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