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因为做不到,所以才佩服!(1/2)
“大丈夫?”>
听到这个称呼,林仙儿不由眉头微皱,这么高的评价?他有何德何能?>
“对,就是大丈夫,在说孙驼子之前,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这本《怜花宝鉴》。>
当初王怜花与沈浪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王怜花本欲将《怜花宝鉴》烧了了事,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等等诡道秘术。>
他担心他与沈浪归隐之后,这本书会落在宵小之徒手中,给武林带来一场血雨风波。>
呵呵,别撇嘴,你以为这是在夸大?其实不然。”>
看到那林仙儿微微撇嘴,似有不屑的模样,秦天微微摇头,轻轻敲了敲她的光滑额头,再次说道。>
“五毒童子的威名,你也应该知晓,他极为擅长用毒,同一桌饭菜,不同的人一起吃,有的人会死无全尸,而有的人却是毫发无损。>
虽不想承认,但那个家伙在下毒方面,确实挺有门道的。>
但我想说的是,就算是比拼下毒工夫,五毒童子也连王怜花的项背都看不到。>
这还仅仅是单轮下毒而已。>
王怜花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他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更是精通,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玉面朱唇,风流可人,扮女子亦勾魂摄魄,换句话说,他虽是男子,但要是女装起来,都能比你好看。”>
“哪有这样的人!夫君你尽诓骗我。”>
对于之前的描述,林仙儿还很是无动于衷,就算学究天人又如何?他终究不是夫君这等仙家众人,区区一个凡夫俗子……>
但秦天最后的那句打趣,却是让她坐不住了,她可是祸国殃民的小美女哎,妥妥的祸水一枚,一个男人女装起来,竟然还能比她好看?>
这怎么可能!>
“不扯这些没用的了,听我继续说,当初王怜花本欲将《怜花宝鉴》烧了了事,但这毕竟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亦是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在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而这个人,便是李寻欢!”>
“啊!”>
“啊!”>
说道这里,秦天随手推开那扇四面漏风的破门,抬腿走了进去。>
根本不会理身后众人的惊呼之声。>
“阁下是谁,为何懂得如此隐秘之事!”>
此刻的屋内,正有一名驼子佝偻而立,他虽身材干瘪,恍若麻杆一般,好似一阵轻风吹过来,就能将其刮跑一般。>
但那浑浊不堪的双眼,却在秦天推门的那一刻,一瞬间变得如鹰眸一般锐利锋芒起来!>
佝偻的驼背虽未挺起来,但浑身焕发的气势,却已卓然不凡!>
显然秦天等人在门外的交谈,并没有逃过他的双耳。>
“呵呵,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怜花宝鉴》现在在我手中,孙老要不要考究一下小子?”>
对于孙驼子的怒喝,秦天根本不放在心上,反倒率先拱手一礼道。>
似这等仅是受了别人恩惠,便抛弃富贵荣华,独身置身于这等阴暗僻静之所,耗费近十五年的光阴,只为守护的人,秦天还是很敬佩的。>
你可以说他愚,说他蠢,甚至说他傻,但这些都不妨碍秦天对其的敬佩之情。>
很简单,因为秦天自问做不到!所以他敬佩那些能做到的人!>
“好!”>
一声轻呵之后,只见孙驼子反手将手中抹布甩了出去。>
他抹了十四年桌子,每天若是抹二十次,一年就是七千三百次,十四年就是十万零两千两百次,无论谁抹了十万多次桌子,用劲总要比平常人大些。>
何况孙驼子的大鹰爪力,本已驰名江湖,此刻将这块抹布甩出去,挟着劲风,力道绝不在天下任何一种暗器之下。>
“呵呵,孙老既然要考究小子,那就不该如此轻视。”>
静立场中的秦天,依旧巍然不动,只是他右手的中食二指,却是并拢成剑,轻描淡写的抬手一划。>
场中似有一道虚影闪过,正迎面扑向秦天面门的抹布,在即将靠近他周身之时,却是自然的分裂成两块!>
一左一右的从秦天的身边呼啸而过,直至将背后的砖墙给打出一个人头大小的坑洞!>
“好身手!”>
孙驼子目射湛湛寒光,厉喝声中,浑身劲气狂涌,只听得噼里啪啦一阵爆响,在他身边的桌椅板凳,全都好似受不住这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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