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争!(1/2)
看着走向李均面前的林纪颖,一旁的钟灵是一愣,她感觉心头如同一道闪电劈过:“难道某人是李均。”
对着走到自己面前的林纪颖,李均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他已经不再是书袋子或者是害羞的男生,看着她走到自己的面前,李均倒持保持着他原来的笃定,沉稳和厚重,眼神没有一丝闪躲。
这让走过来的林纪颖更觉得李均他像是跟其他男生不一样。
他的眼神那般坚定,他像是一片深海,海底下藏着很多五光十色的宝藏。
以前是他的学习成绩让她羡慕,后来是他身上的成熟感对她有着超强的杀伤力,又知道他在外闯荡做生意,成绩还那么好,她感觉李均真是太优秀了,自己现在努力变得优秀,却还是没有追上他,既然无法比他做得更优秀,那么表白他,她性格里勇敢基因在减肥成功后,在成绩提高后,变得更加顽强,所以她做出了这时代女高中生很少有过的表白主动。
“李均,我喜欢你。”
眼前伊人盈立,眸光清澈明亮。
对于青春时期那种纯粹的纯情恶喜欢,李均听得心里其实很是享受,未来很多人都从一个曾经充满梦想的少年逐渐长大,逐渐被社会以及世俗磨砺成一个为了生活,变得充满世故,做作,圆滑,虚伪,自私,男女之间有的也不是纯粹感情的时候,这个青春时期的小暧昧,纯纯的感觉是每个人格外的回忆,所以他心里其实格外的享受。
不过,对于这姑娘,李均又充满复杂。
李均知道这姑娘要去法国,去法国的温洲村,他跟自己好像没有可能性,哪怕是处男女朋友,因为人家还有几个月就要去法国了,他能给这姑娘什么,明知没有结果,还处半年,发生点什么?
好像他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关。
自己是姑娘的初恋,奈何只是情深缘浅,高考之后,天隔一方,
“林纪颖,我也喜欢你。”
李均说得是落落大方,也很干脆。
班级里一阵起哄,嗷嗷叫。
众人唯恐天下不乱。
说出去后一脸紧张忐忑脸如火烧的林纪颖心弦颤动,李均也喜欢自己。
但是紧接着李均还说道:“我喜欢你,就像喜欢我们班级每一个同学一样,我们是一个集体,我们是一家人。”
林纪颖有点难过,她要的喜欢不是那种喜欢。
不过,她不会那么轻易放弃。
自己豁出去第一回了,还怕第二回吗,当初减肥,提高成绩哪一个不都是困难重重,不是最后都被她战胜了吗?
她是一个越挫越勇的女孩,虽然今晚会捂住被子哭泣一晚上,但是她骨子绝对是坚强顽强的姑娘。
这时候另一个漂亮的女孩钟灵由先前的恍惚到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那对漆黑的眼瞳幽怨的盯着李均的眼睛,刚才紧张死她了,她以为她喜欢的他喜欢她,然后她算什么……
班长唐志强也是长舒出了一口气,他刚刚是很捏了一把汗。
班长可是偷偷喜欢蜕变后的林纪颖,他觉得那种励志充满着向上力量的女孩就是他的菜。
所以,他刚对那个李均那是投射以敌意的眼神。
不过现在嘛。
班长大声道:“我们是一家人,李均说的很好,我们大家无论现在还是未来,都要相亲相爱。”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明星梦,谁都喜欢在舞台上表现彰显自己,当然首先得要有一瓷器活。
这个班长大人就有,他唱歌不错。
接着由我本人为大家演唱《青春的火焰》,他要夺回别人对李均的关注,他要用自己的实力吸引他喜欢的女孩。
就像孔雀张开华丽绚烂的彩色羽毛,吸引异性一样。
他用他嘹亮的歌喉唱起。
别说我年轻气盛
别说我城府太浅
告诉你
我是青春的火焰
狂放自由是我的目标
热情如炬是我的本原
别说我棱角分明
别说我眼睛太尖
告诉你
我是青春的火焰
摧枯拉朽是我的气势
疾恶如仇是我的利剑
青春青春我是燃烧的青春
火焰火焰我是青春的火焰
有时温暖如春
有时雷鸣电闪
有时文质彬彬
有时怒发冲冠
不为功名利禄
不为世俗恩怨
只为灵魂凤凰涅槃
只为青春无悔无怨
青春青春我是燃烧的青春
火焰火焰我是青春的火焰。
这首歌是八十年代热播电视剧《排球女将》的主题曲之一,小鹿纯子,是这个时代的记忆。
而班长眼里小鹿纯子就是他的林纪颖,所以他对李均带着敌意。
青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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