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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叫花鸡!(求收藏推荐点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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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刚把石灶修补好,正在水边洗手,石头这个毛孩子带着一群抱着锅碗瓢盆的豆丁,豆丁,大豆丁跑来了。

“胡豆哥,东西拿来了。”石头把东西放在胡玉年前,气喘吁吁的道。

他身后的毛孩子有样学样,也是把东西一放,蹲在地上喘气。

“嗯!”胡玉点了点东西,基本上算是工具齐活了,调料也不差,为了野炊,石头还是花了功夫的。

胡玉从包里摸出了一张绿色的毛爷爷,递给石头。

“去,带上一个年龄大点儿的,买两瓶汽水你们喝,再给我买一瓶果汁。”

“啊,还要跑?”石头面色一挎,哭丧着脸,无奈的叫了一个男孩子,推着胡玉的自行车就离开了。

距离这里最近的一处卖部都得是在三四里,就算石头骑着自行车,一来一去也得二十多分钟。

没办法,山路难走。

“肖明生,你带着这三个不点儿去给到水边摸螃蟹。”胡玉开始分配任务了。

摸螃蟹这个活儿很轻松,就被胡玉分给了肖明生为首的学一年级团体。

“韩瑞,你拿着弯刀去那边竹林砍两根竹子,我要用来做竹筒饭。”胡玉把弯刀给了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子汉。

胡玉给这个个子颇大的孩话的时候,语气都轻柔了许多。

韩瑞接过弯刀,憨憨一笑,也不话,转身就向竹林走去。

剩下的就是两个**岁的男孩和四个女孩,这里面胡玉只认识一个彩月,其他孩都是属于脸熟,但是却叫不出名字的。

“彩月,带着他们去捡一些木材,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野菜。”对于彩月,胡玉很放心,这个乖巧的姑娘也是野炊的老手了,以前胡玉约人进山玩的时候,她哥哥江阳每一次都会把他带上。

“嗯。”彩月轻轻嗯了一声,虽然不是听不到,可也真的够斯的。

把人支使出去,胡玉觉得自己应该忙自己的事情了。

胡玉从五爷那里拿来的两只野鸡。

胡玉并没有忙着处理野鸡,而是先到了池子的上游,选了一处水流平缓的地方,脱了鞋子,光脚下水。

胡玉知道这这里有一种可以长到成人手掌大的贝壳,其实是一种蚌。

胡玉用脚在齐大腿深的水里踩着,偶尔踩着大块的硬物,或者是用脚刨起来,或者是伸手去抓。

不一会儿,五个大贝壳就被胡玉丢到了岸上。

想了想,胡玉没有继续捕捞了,而是上了岸。

只有十七个人,胡玉觉得五个贝壳就够了,怎么这五个贝壳肉也有一两斤了。

再这不过也就吃个鲜味,这东西又不是主食。

中午真正的主食是今天早上毛孩子们安置陷阱捕获的猎物。

把贝壳对半破开,将肉取下来,不要内脏,洗干净,胡玉就把大块的贝壳肉串起来,放在太阳晾晒,接着把成了半边的贝壳,也是洗干净,放在一边。

这可是胡玉以前野炊的时候,跟一个比自己大的毛孩子学的,那个时候,胡玉只是相当于今天肖明生这样的角色,只配在一边摸螃蟹。

这样晾晒半个时以后,这种贝壳肉的口感才不会那么绵,如果不这样做,贝壳肉直接煮熟之后,就会咬不断,吃进嘴里,嚼个没完没了。

处理要贝壳之后,胡玉才有功夫处理自己的两只野鸡。

野炊自然求的是野趣,胡玉也不会把在厨房里那些菜给弄出来。

虽然胡玉的厨艺只在能够按照食谱制作家常菜的地步。

胡玉和五爷一个德性,不怎么会做菜。

五爷算是大男人主义,而胡玉可真的就是懒了。

懒人怎么可能不在野炊的时候做一道叫花鸡呢。

这叫花鸡起来可是大大有名,胡玉当年看《射雕英雄传》,便有女主角黄蓉制作叫花鸡。

胡玉好奇,倒也打听了一些内容。

这叫花鸡当然不是宋朝的时候发明的,它也是被金庸先生穿越的。

叫花鸡”原出于浙江,是一些穷苦难民(或“要饭的叫花子”)将偷来的鸡,用泥巴把鸡包起来,架火烧泥巴,泥烧热了鸡也就熟了。

在流传甚广的几个关于叫花鸡起源的传之中,胡玉最认同的法就是,“大户”。

据传,清代年间,在常熟虞山脚下,一个饿了好几天的叫花子在草丛中捉到一只鸡,欲以充饥。但一无锅灶二无调料,甚至连褪毛的开水都找不到,无奈之下,将鸡宰掉,取出内脏后,用几张荷叶包起来,外面裹上泥巴,堆积些枯枝败叶点火烤了起来。待烤得泥巴发黄干透时,往地上一摔,鸡毛随之脱落,扑鼻的香气四散开来。附近张大户的仆人恰巧经过,香气吸引,向叫花子讨得煨鸡之法,回去禀告了主人。主人如法炮制,邀亲友品尝,众人吃过赞不绝口,询问主人菜名,主人以“叫花子鸡”回之。

至于什么朱元璋兵败,乾隆流落民间,胡玉万分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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