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京城来客(1/2)
陆阳光的名字很阳光,他的人长得也不差,虽然已经年过不惑了,但一张脸仍然是棱角分明,刚毅沉稳,整个人往那里一坐,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儒雅气。再加上他经营着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司,身家勉强也达到了7位数,所以,陆阳光在社会上,就是一个标准的“大叔”,让物质女孩垂涎欲滴,让屌丝男孩仇恨不已的大叔。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陆阳光坐在他宽阔明亮的办公室里,喝着冰镇的酸梅汤,有滋有味地眯着眼睛听着窗外的知了声,感觉生活是那样的美好。
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家庭和睦,高堂在座,儿女成双,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女儿已经高中毕业了,出国留学的钱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儿子还小,过几天就要升初中了,全市最好的私立初中,尽管他的学习成绩没有他姐姐那么好,但是这个社会钱能通神,只要有钱,没有办不了的事,更没有进不去的学校。而且更让陆阳光做梦都要笑醒的事,这个臭小子不但长相随老子,风流倜傥更是很有他当年的风采。这还只是十二三岁呢,女朋友都谈了好几个了。陆阳光在儿子面前,当然会苦口婆心地给他讲解早恋的坏处。但是现在,看着照片里帅气中带着一点调皮的儿子,他却很欣慰的笑了。
想完了儿子,又想起了女儿,这可是他的一块心病,长的貌美如花的,可偏偏眼睛却不怎么好用,当然,不是视力不好,毕竟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子,就算再天生丽质,也不可能和貌美如花扯上关系。眼光有问题!陆阳光沉思了半晌之后,轻轻拍着光滑如镜的办公桌做出了结论。陆阳光不反对自己的儿子早恋,可是对女儿可就是区别对待了。毕竟,男女关系中,因为先天劣势的关系,女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吃亏的一方。当初,因为这个原因,陆阳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女儿转到了全国名校——人大附中就读。现在,女儿高中毕业了,也算是个成年人了,陆阳光本来并不像再干涉女儿的感情生活,但是没办法,她似乎是咬定青山不放松,认准了那个穷小子不放了。穷小子还好说,只要这个穷小子看起来像是有出息的样子,那么没关系,只要女儿愿意,陆阳光并不会太过介意,毕竟他也是白手起家从一个穷小子走到今天的。但是他娘的,陆阳光忍不住骂了一句娘,这个狗屎竟然还他娘的是个打篮球的!那会有什么出息?陆阳光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手指敲打桌面的频率更快了,自言自语道:“但愿去了美国那边,接触的多了,坚实的多了,雪儿就会把那个什么风一脚踹开了吧!”
没错,这个中年男人,正是陆云雪的父亲,也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燕凌风的老丈人,但显然,陆阳光对这个称呼并不感冒。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陆阳光正了正心神,工作的时候就要保持全神贯注,这也是促使他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
“请进!”陆阳光脸上保持着淡淡的笑容,抬起头来往门外看去的时候,一双眼珠子却差一点掉出眼眶。他当然不会是大白天的看到僵尸了,恰恰相反,从门外走进来的这个人,让陆阳光重新定义了“人中龙凤”的概念。
敲门进屋的是一个年轻人,但又不像是一个年轻人,气度俨然,丰神俊朗,陆阳光忍不住在心里暗叹了一声“好一个俊俏郎!”
俊俏郎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身穿一身与他的实际年龄并不相符合的阿玛尼西装,一进门就朝着陆阳光鞠了一躬,让陆阳光险些从椅子上摔下来。这么多年的商海沉浮,让他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绝非池中之物!而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年轻人,却二话不说地给他敬礼,这让陆阳光如何受得起?
慌里慌张地站起来迎出去,陆阳光略显惶恐道:“这个不合适,不合适的。”
说着话陆阳光就伸出手想要把年轻人扶起来,却没有想到年轻人已经先一步直起了腰,很是恭敬地说道:“陆伯伯你好,我是云雪的同学,我叫吴天赐,不知道云雪有没有和你提起过我?”
“吴天赐?”陆阳光的大脑飞快地转了一圈,却怎么也搜索不到这个名字,小时候陆云雪还经常骑在他的脖子上亲密不减,但随着渐渐长大,陆云雪已经很少坐下来和陆阳光谈心了,偶尔聊几句学校的生活,基本上也全都是那个姓燕的臭小子。
“提起过提起过,吴同学,是北京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陆阳光还是很厉害的,不敢说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骗过一个小孩子,问题还是不大的。
“哦。”吴天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双手递出笑着说道:“陆伯伯慧眼如炬,我的确是从北京过来的。假期闲来无事,就当出来散散心旅旅游了。”
“欢迎欢迎。”陆阳光也是伸出双手,握住吴天赐的双手摇晃了一下之后又问道:“吴同学,是坐飞机过来的?”
不能说陆阳光势力,但是在商言商,他并不认为吴天赐来水云的真正目的就是旅游这么简单,所以先把他的底细摸清楚了,也能够帮助他确立下一步的对策。
“没,我是开车过来的,自驾游。”吴天赐又笑了笑,很温暖的笑容,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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