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雾霭镇(2/2)
与年轻魔法师们不愿在城市里穿上魔法长袍相反,因为在城市里穿魔法师长袍会被当作异类,而在这里,不穿各类职业装的人寥寥无几,绝对比那些奇异装束更为显眼,更加异类。
即便是那些与我和繁星一样只是路过的旅人,在见到这副景象后也在服装店购买了职业装束,闲逛的过程中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偶尔也有人向我们投来友善的目光,这也暂时更正了我对这个小镇的印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也入乡随俗找到服装店给自己买了套战士装束,给繁星买了套药剂师的装束。这一共花费了我二十个海蓝币——是以散乱的零钱方式支付的。毕竟这里有太多本事非凡的人,要是有人瞧见我出手阔绰,身边又没有大人陪同,说不定会心生歹念的。出门在外,不可不防。
购买东西勿要露富——当了两年的采药人,我也就攒了一千四百块海蓝币,扣除这十几天来沿途的开销,还剩一千一百块。至于那张魔晶卡上究竟有多少存款,我还没去查询。只拥有这点可怜家当的我,实在称不上是富。但在选择住宿上,却决计不能吝啬。我和繁星挑选了家看起来非常不错的旅馆,换上衣服后就出去逛街。其实繁星并不想出去,可我还有事情需要去做。明天就要出发进入迷雾森林的范围,根据旅店老板的说法,想要穿过森林,起码需要五天的时间,仅凭我和繁星两个人,别说五天,五个小时都很难撑下去。更何况除了魔兽、不法之徒的威胁外,还有那颤栗的幽灵在森林里等着我们!
我想到的解决办法是加入商队,秉持“人多力量大”这一原则穿过森林。当然我和繁星两个小孩并没有魔法武技或者剑术的本事,碰到危险只能算是两个累赘(还有吸引幽灵的特质),这和在来雾霭镇途中搭顺风车不一样,不会有什么人愿意捎带上我们的。所以我需要去雇佣兵的大本营——经过打听知道是一家酒馆。在那里找到和我同样需要寻求雇佣兵保护的商人们,共同出钱买个平安。
“就算雇主只是小孩,但没人会和钱过不去吧。”这是我拉着繁星走进那所酒气熏人的酒馆,在那些哈哈大笑的结实汉子和皱着眉头的富态商人的面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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